|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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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1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志凱 |
| 聯絡電話 | (02)87258219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8789909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採購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2/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8 14: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04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貳拾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B1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資格詳附加說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基本資格: 一、投標廠商必須同時符合下列1 ,2項資格: 1.(A)國內廠商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載有代碼: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02010(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投標時應檢附證明文件影本供審核。或(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公司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依該國情形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中敘明其情形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此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我國駐外館處辦理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2. (A)曾承攬並完成用智慧型通管器(IP)檢測油/天然氣/LPG/石化管線工作,且持有業主出具之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如完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未能清楚表示管線智慧型通管器檢測工作,投標商應檢附該工作之契約文件(可節錄部分內容條文,但至少包含:管線口徑、管線之種類、智慧型通管器型式、工作名稱、契約簽訂雙方名稱等資料)以資佐證。 (B)國外廠商直接或共同投標者,須提出曾承攬之本國或外國如2(A)之經驗實績,此經驗實績文件及中文譯本,須經由我國駐外館處認證或當地公證單位或商業公會公證。 二、本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 1.具備1.(A)資格之國內廠商如不具備2.(A)履約能力證明者,可與具備1.(B)及2.(B)資格之國外廠商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如附件),其共同投標協議書須以中文書寫(非中文者以英文表示,須附中文譯本)並須經公證或認證。 3.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4.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5.共同投標廠商押標金及保證金,由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具名繳納。其並須提供擔保者,亦同。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共同投標者,其成員均須檢附且須各別簽署)。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共同投標者,其成員均須檢附且須各別簽署)。 ※履約地點:本公司所屬新中管線及轄區(通霄至台中供油中心)。 ※履約期限:本公司通知日起200日曆天完成本工作,其餘詳工作說明書。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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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