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06133003 已決標公告

紅外線氣體顯像測漏儀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9/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強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990,000
原始預算
$ 17,292,083
底價金額
$ 14,530,000
決標折數
68.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5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昭燕
聯絡電話 (02)8725833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簡昭燕
聯絡電話 (02)8725833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5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87258333)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3,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樓B1 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詳採購規範說明書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具原廠證明文件(開立日期至少須在截止投標日前1年內),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能力,或書面切結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該原廠出具之前述證明文件(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2);若廠商於決標日次日起30天內未能檢附上述證明文件,則視同契約未履行,本公司得以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保證金,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切結書」(格式詳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3)。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其履約之製造廠商符合前述之條件者,亦同;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切結書」(格式詳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3)。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 附者,為不合格標。 ※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 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 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 放 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 需 求。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 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 號19樓 電話:(02)8725-833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5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昭燕
聯絡電話
(02)87258333
機關代碼
3.13.50
單位名稱
採購處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19樓
聯絡人
簡昭燕
聯絡電話
(02)8725833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7/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5 14: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2)87258333)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19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73,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採購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樓B1 外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20個日曆天,詳採購規範說明書5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檢具原廠證明文件(開立日期至少須在截止投標日前1年內),載明廠商具有維修、維護及售後服務能力,或書面切結於決標日次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該原廠出具之前述證明文件(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2);若廠商於決標日次日起30天內未能檢附上述證明文件,則視同契約未履行,本公司得以撤銷決標,解除契約,沒收保證金,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inese/index.jsp);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切結書」(格式詳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3)。 (3)本採購內容涉及國家安全,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在臺陸資廠商參與;其履約之製造廠商符合前述之條件者,亦同;應繳交之證明文件:「非陸資廠商切結書」(格式詳如採購規範說明書附件12.3)。 ※「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3.01.01版)」,未依規定檢 附者,為不合格標。 ※配合⾏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 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說明請⾄國家發展委 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 放 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 需 求。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 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 檢舉信箱:臺北信義郵局 第128-36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 號19樓 電話:(02)8725-8333 傳真號碼: (02)8789903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4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6 17:00截止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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