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10/14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閔歆崴 |
| 聯絡電話 | (07)5824141#3408 |
| 機關地址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傳真號碼 | (07)582425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10/19 |
| 原公告日 | 115/10/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10/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8 14:00 |
| 開標地點 | 南部採購中心開標室(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282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1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116年8月31日前交貨,餘詳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3.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復業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或復業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附加說明。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修改規範,延長等標期,重回第一次招標,請投標廠商注意! 修改規範為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項次(1)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1. 投標資料須包含下述各項: (1)曾完成活性氧化鋁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投標時須檢附採購機關(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供審;若該證明文件之案名未能清楚顯示供應內容,廠商應另檢附該案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負責人名稱、供應或承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若無驗收合格證明文件者,則須附發票或付款證明文件,惟其內容須足以證明承攬上述內容。 (2)製造廠型錄、型號、規格、產地及技術資料(含吸附曲線、再生和操 作條件),技術資料必須符合本案要求。 1.2. 投標廠商需提供 1 kg 樣品供審查,並請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案號及開標時間,並於本案截標日17時00分前另逕行送達:台灣中油公司煉製研究所製程研究組 楊憲昌先生收(地址:60051嘉義市民生南路217號),電話:05-2224171 轉 2420;未於本案截標日 17時00分前送達之廠商,以不合格標論。若本案廢標、流 標或其他原因重新招標,曾投標本案之廠商可於投標時另註明「依上次(或第X次)投標之樣品檢驗結果」;則免再提供1 kg 樣品供審查。(註:本事業部依該次樣品之檢驗結果審查,但投標商仍需依照本案規定之事項辦理及檢附相關規定之文件等)。 1、投標廠商參加開標人數以不超過二人為限。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數位發展部網站查詢https://moda.gov.tw/(核心業務/數位政府/具體作為/政府共通應用服務/ODF文件應用工具)。 4、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5、檢舉受理單位: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如對本案規範有疑問請洽07-5824141#2842 煉製事業部 工務室物料籌劃組 潘宇翔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南部採購中心採購一組(地址:高雄市楠梓區左楠路2號,電話:07-5824141分機3408,傳真:07-3638230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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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