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5樓520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地下一樓外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 12 個月內完成裝運,詳採購說明書1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詳投標須知參、資格規定,以及「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完成本案類似設備之銷售訂單及結算驗收文件,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廠商應併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資料)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可派遣具有國際井控證書之技師來臺履約之證明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於亞太地區設有維修/維護中心之證明文件,尚未設立者,得以承諾書代之(採購說明書15.1附件2)。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附加說明
本案115/5/19更正公告,3文件更新如下:
1.招標單日期改為115/5/19
2.指定裝船港名單
2.廠商詢問單:補傳真號碼
另移除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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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為第4次公告,如投標廠商規格文件曾經本公司審查為合格標,可於本次投標之資格或規格文件註明「本公司所報規格與前次(115/1/8截標)投標之規格文件完全相同(若有澄清,則包括澄清文件)」,則可免附規格文件,惟仍須檢附「廠商資格及其他應附文件檢點/審查單」要求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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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國外廠商直接投標者:
(a)投標廠商聲明書。
(b)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B.國外廠商經由國內營業代理廠商參加投標者:
(a)投標廠商聲明書。
(b)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c)國外廠商出具經公證或認證之「營業代理授權書」。
(d)營業代理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e)營業代理廠商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f)國內營業代理廠商出具「代理廠商聲明書」。
C.招標文件規定之其他資格明文件。
本案之特定資格:
1.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曾以與本案設備相當規格進行下套管水泥及水泥擠壓或壓井工作之證明文件,包含:
(1) 執行深度4,500米以上之套管水泥作業
(2) 13-3/8”套管水泥深度達2,500米以上
(3) 水泥擠壓或壓井工作壓力達6,000psi以上
該證明文件為採購機關(構)出具驗收合格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如該證明文件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內容,廠商應併檢附前述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看出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內容及範圍等資料)
2.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於亞太地區設立之維修/維護中心,須通過ISO 9001:2015(或更新版本)認證之證明文件,尚未設立者,得以承諾書代之(採購說明書15.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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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廠商須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114.06.04版),未檢附最新版本者為不合格標。
本案檢舉受理單位:本公司政風處:電話:02-87258472,傳真:02-87899007;地址:台北市松仁路三號。
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配合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本機關招標文件將逐步導入開放文件格式(ODF),相關軟體下載及使用說明請至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查詢https://www.ndc.gov.tw (主要業務/數位發展規劃/基礎服務/開放文件格式(Open Document Format, ODF)。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採購處:電話:(02)8725-8306,傳真:(02)8789-9033,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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