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
|---|---|
| 機關代碼 | 3.13.50.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蘇先生 |
| 聯絡電話 | (037)262100#375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
| 傳真號碼 | (037)2739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1 10:30 |
| 開標地點 | 360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含稅報價金額百分之五。(金額一律取至元,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市中正路140號1樓行政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附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1)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2)(2)本案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資訊服務採購,廠商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司網站https://dir.moea.gov.tw/ch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有關規範相關問題,請逕洽人力資源室-劉衡先生 電話:037-262100 #256。 二、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三、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四、本公司檢舉受理單位資訊「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政風單位電話:(02)8725-8478,傳真號碼:(02)878990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22樓。」。 四、履約期限: (一)廠商應自訂約日次日起40 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 息日均計入)將本案設備及證明文件(如採購說明書第七點)交貨完畢。 (二)廠商應自本事業部通知日起20 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 他休息日均計入)完成本案設備之安裝、測試及操作教育訓練(如採購說 明書第八點)。 ▲注意事項: 1.請投標廠商務必檢附最新版「投標廠商聲明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4.06.04版),未依規定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2.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不合格標)。 3.投標時應檢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其應置入之標封,請詳投標須知。 4.請投標廠商務必以「本次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地址:苗栗市中正路140號、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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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