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 |
|---|---|
| 機關代碼 | 3.13.50.50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4 - 基本化學產品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7)262100#361 |
| 機關代碼 | 3.13.50.50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行政室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 |
| 聯絡人 | 李小姐 |
| 聯絡電話 | (037)262100#361 |
| 傳真號碼 | (037)27395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7/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7/15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7/16 10:30 |
| 開標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行政室採購發包組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以預算金額5%無條件捨去至萬位計算,金額為3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1F行政室採購發包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案為自決標次日起1年期長期契約,每批交貨期限為通知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其餘詳下方附加說明第3條之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附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附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代之。 (3)招標文件規定之其它資格證明文件。 *備註:經濟部98年4月2日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index.jsp)網站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資料代之。 *須附上本案開標當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有關規範相關問題,請洽材料室-廖先生(TEL:037-262100#652) 2.本案契約之訂定係依公共工程委員會之契約範本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3.履約及交貨相關規定 3-1本案為自決標次日起1年期長期契約,契約價金總額以預算金額為上限,如契約日期到期或結算金額累計金額達契約價金總金額95%(含)以上(先到者為準),契約即告終止。 3-2交貨方式:本案交貨以本事業部實際需要分批通知交貨,廠商不得要求全數交貨。 3-3交貨期限:本案各批通知交貨期限,為廠商接到交貨通知次日起7個日曆天內(含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計入)交貨至指定地點。 3-4交貨地點:出磺坑材料庫:苗栗縣公館鄉開礦村36號。 3-5廠商應於第一批鹽酸交貨時併同檢付GHS告示牌,以貼紙、壓克力板或密集板皆可,尺寸60cm*80cm,數量3張。並以電子郵件方式將GHS及SDS電子檔寄送至以下人員[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及[email protected]。 3-6.廠商於交貨時應提供GHS格式之正體中文安全資料(SDS有效日期須涵蓋契約履約期限)、成份分析報告表及危害性化學品標示格式(如附表二),包含電子檔及書面資料。 3-7SDS及GHS資料,如有更新內容另行交付最新版本。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事業部-電話:(037)262100,傳真:(037)273950,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40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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