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5/08/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
|---|---|
| 機關代碼 | 3.13.50.48.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麥華 |
| 聯絡電話 | (03)3255111#3645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傳真號碼 | (03)355702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8/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9/12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09/15 10:00 |
| 開標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廠商確實履約及訂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桃園市龜山區民生北路一段五十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因字數限制,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曾完成煉油廠或石化廠或電廠之管路法蘭拆裝工作,並檢附採購機關(構)開具之完工證明文件供審;如完工證明文件之工作名稱未清楚表示前述工作,廠商應另檢附該項工作之契約文件供審(契約可節錄部分條文內容,但須能辨識訂約雙方之公司名稱、含有前述工作之工作內容及範圍等文件。 資格項目: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基於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公司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不得參與本公司之採購。 |
| 其他:附加說明 | 【5 履約期限】: 5.1 本工作需配合第二蒸餾、第二媒組、DHDS工場停爐大修計畫施工,各階段開工日期由本廠監造人員分別書面通知,預計大修期間: 5.1.1 第二蒸餾工場:114年12月4日至115年1月12日。 5.1.2 第二媒組工場:114年12月1日至115年1月21日。 5.1.3 DHDS工場:114年12月2日至115年1月15日。 5.2 本工作履約期限共分四個階段: 5.2.1 第一階段停爐前之檢修前置作業工期,不計工期:開工日至停爐大修現場可開始施工前1日,為配合停爐大修工作之前置準備工作。 5.2.2 第二階段工場停爐後現場交付可檢修工期如下,計算工期,起算日期由本廠監造人員書面通知:廠商應於期限內施工完成液位儀器拆裝固定檔項目、變動檔項目(含各工場開爐前工安查核項目),逾期依工作說明書12.3辦理。 1) 第二蒸餾工場:工期26日曆天。 2) 第二媒組工場:工期38日曆天。 3) DHDS工場:工期31日曆天。 4) 回裝工作需配合液位計清洗、校正、檢修後施作。 5.2.3 第三階段配合工場等待開爐至成品油產出日,不計工期:配合工場開爐期間之熱鎖、待命、緊急搶修等工作。 5.2.4 第四階段配合工場成品油產出後次日起10日曆天,計算工期:配合工場之熱鎖、待命、緊急搶修、設備機具移出、工地5S、廢棄物分類/搬運、依工作說明書8.8規定施工場地設施拆(移)除及清理環境完成後歸還本廠及提出大修工場儀器檢修完工文件及結算資料,逾期依工作說明書12.3罰款。 5.2.5 若因本廠因素無法配合開爐,可由轄區簽認並依廠商已施作部分辦理結算。 5.2.6 於第二階段工場停爐後現場交付可檢修期間,本廠再交付或施工中發現有須進行之拆裝工作,廠商須配合施作不得拒絕。廠商評估無法於「第二階段工期」內完成時,應提出施工計畫及施工時程,並於大修進度會議中討論,以確定施作方式及不計工期天數。 5.3 如大修包括複數工場時,各別工場各別計算工期、各別報開工/完工、各別計罰,各工場開工日期、停爐大修現場可開始施工日期及開爐前製程安全查核(PSSR)日期,由監造部門書面通知。 5.4 廠商應配合本廠進行開爐前製程安全查核(PSSR),優先安排檢修完成(含紀錄)工場開爐前製程安全查核(PSSR)項目,本廠於工程安全暨協議組織會議提供(□或詳如附件X)。此部分嚴重影響開爐期程,逾期依工作説明書12.3辦理。 5.5 決標日次日起15日曆天內,廠商應提送「工程安全暨協議組織會議」所需文件(若因未收到契約,無法保險,則保險資料可待收到契約日起3工作天內補送),並經本公司審查核可。 5.6 廠商應考量工作人員之一例一休(休息日、例假日)或應放假日之日數,大修工作原則上星期日不得施工,放假日本廠原則上禁止高風險A級作業(特別是禁止動火作業),廠商應儘早規劃前置作業、人員調度、排班及成本等全力配合施工。廠商不得以本廠未核准延時或放假日施工為由要求展延工期。 5.7 配合本廠需要或廠商提出之施(趕)工計畫(須經本廠同意)須於放假日施工,廠商須於假日前1日中午12時前提出申請,由監造部門審查確認施工內容(包含其必要性、風險等級分析、簽核負責人),經簽核至副廠長後,送煉製事業部工安室審核,未核准則不得施工,工期照計。 5.8 配合本廠需要延時或放假日施工時,廠商應全力配合,並應事先申請核准各項申請手續始可作業,且工期照計。 5.9 廠商保險日期/期限或金額未符合契約規定,工作人員不得進廠,工期照計。 ***************************************************************** *投標廠商之標價不得高於公告之預算或公告之底價(決標原則採最高標者除外),如有前述情形者,屬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規定,為不合格標。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表單(放入資格標封內)。 *開標當次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規定)。 *本公司契約乃參酌工程會所訂定之契約範本(1140806版),並略作調整以符合本公司需求。 *本案契約金額為新臺幣4,759,343元。 *本採購招標公告之截⽌投標⽇及開標⽇,主辦機關所在地若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辦公,原訂截⽌投標及開標時間亦延⻑⾄次⼀辦公⽇之同⼀截⽌投標及開標時間。 *提醒廠商投標前請再上網檢視有無更正公告。 |
| 其他:廠商報價 | : 新臺幣報價,包含營業稅 。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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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