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莒光路2號三樓行政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且營業項目載有E502燃料導管安裝工程業或E603機電工程業或E604機械工程業之廠商。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曾承攬加氣站管線安裝工程施工或儲氣槽開放檢查工作、持有工程合約及業主開具承包該廠商或工作完工證明文件。
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缺氧作業主管證照(含回訓證明)及該員受雇於該廠商之最近(查詢日期為開標日前三個月內)勞保投保資料(勿使用勞保卡)。
5.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6.招標投標簽約三用表單(未檢附者為不合格標)。
詳細廠商基本資格請閱投標須知及廠商資格審查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油品行銷事業部台北營業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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