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8,500元正(預算金額之百分之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履約期限
自本公司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06年11月30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範本為主
廠商資格摘要
1.押標金,新臺幣18500元正(原則以預算金額百分之一列計,並不超過新臺幣五千萬元)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3.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學校及公營機構免驗。)
4.廠商為公司組織者其公司、非為公司組織者其負責人之信用證明(學校及公營機構免驗)。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廠商具有整合空載熱影像遙測系統經驗之證明。
7.廠商具有實際熱影像應用於地熱區分析經驗之證明
8.廠商具有符合規格之無人機熱紅外線遙測系統之證明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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