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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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18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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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50.2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何信穎 |
| 聯絡電話 | (037)356150#175 |
| 機關地址 |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
| 傳真號碼 | (037)36671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是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27 14:00 |
| 開標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92,000元整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60苗栗縣苗栗市文聖里文發路達園一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本所通知次日起120日內,含安裝、測試及教育訓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使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為維持本案服務品質,得標廠商須於得標次日起十五日內,提供品牌交換器中階之原廠認證證照,並須檢附工程師名單、相對應之有效認證及勞健保資料以供本單位審查(此工程師須為廠商之正職員工,須檢附公告日後申請之勞健保證明文件),若無法於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本單位得解除契約。 2.建置本案所須之電源、網路佈線等額外之裝設費用(含線路、裝置與人工)均由得標廠商負責,其所使用之零件、線材等品質須經本所認可方可施工。 3.本案所購之設備,得標廠商須負責到指定地點進行交貨、安裝及測試,並負責網路及參數等相關設定。另針對本案新購之設備,與既有原設備之界接,涉及既有設備之參數與相關設定之異動、調整時,由得標廠商負責處理。 4.投標廠商須提供規格說明書(裝訂成冊並編頁碼),內容包含: 4.1投標設備清單:詳列設備名稱、數量、製造廠商名稱、投標設備型號等資料,投標設備須為原廠現行公告且販售中之機型。 4.2符合規範對照表:表列本設備規範各項目對應之原廠型錄或技術文件之內容所在頁次;須於備註欄述明投標設備符合本規範之情形。 4.3以螢光筆於型錄或文件中標示符合規範對照表之內容,以利規格審查。 5以上新購之設備於驗收時皆需提供: 5.1投標廠商須提供原廠在台辦事處或在台總代理授權經銷暨連帶保固證明書。 5.2軟體使用授權證明。 5.3原廠3年硬體保固服務,並於產品保固有效期限內,每季到場檢測一次。 5.4檢附原廠設備新品證明並載明案名及案號,以茲保證本單位所採購的設備均為新品。 6.新購之設備廠牌不得為陸資廠牌。 7.為統一單位網路管理一致性,本案設備(項次1 ~ 項次6)需為同一品牌。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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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探採研究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