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00600001 已截止

107年及108年度委託工程顧問公司技術人力支援服務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公告日:107/02/22 截止日:107/03/07
工程全生命週期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57,300,000

押標金
$ 3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3/0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機關代碼 3.13.32.7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管理組
聯絡電話 (04)26395860#2300
機關代碼 3.13.32.7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工程管理組
聯絡電話 (04)26395860#2300
傳真號碼 (04)2639285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 57,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8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本次修訂招標文件內容:1.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額度。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內容。3.降低部分罰款金額等。 一、一般規定:1.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正本。2.本工作不允許共同投標。3.經濟部投審會網站上所公佈「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上之廠商不得為本工程之投標廠商或政府採購法67條第2項規定權利質權之分包廠商。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其他文件:授權書正本。 四、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之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4,571,4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4,571,429元。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7月31日止。 五、
其他 (一)本採購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7年3月7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 (二)本採購評選方式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評選規定中「序位法」評定方式辦理評選,評定出受評廠商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 (三)開標時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比減議價,再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四)本標案履約地點:(A)台中煤倉工務所: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B)金門塔山工務所: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2號。 (五)檢舉電話: 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 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 2303-8888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信箱: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 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 22888 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 2.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電話:(02)2917-7777,(02)29 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 7554 4.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00臺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5. 法務部廉政署: 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7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程管理組
聯絡電話
(04)26395860#2300
機關代碼
3.13.32.7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工程管理組
聯絡電話
(04)26395860#2300
傳真號碼
(04)2639285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預計金額
57,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07 17:00
開標時間
107/03/08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甲方通知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本次修訂招標文件內容:1.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額度。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內容。3.降低部分罰款金額等。 一、一般規定:1.投標廠商聲明書及切結書正本。2.本工作不允許共同投標。3.經濟部投審會網站上所公佈「陸資來台投資事業名錄」上之廠商不得為本工程之投標廠商或政府採購法67條第2項規定權利質權之分包廠商。 二、基本資格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1)中華民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營業項目代碼:I101061)。(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4.廠商信用之證明影本。 三、其他文件:授權書正本。 四、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之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4,571,429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4,571,429元。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7月31日止。 五、
其他
(一)本採購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7年3月7日17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逾期無效。 (二)本採購評選方式係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之評選規定中「序位法」評定方式辦理評選,評定出受評廠商優勝序位,自最優勝者起,依序以議價方式辦理。 (三)開標時以加計5%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比減議價,再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辦理決標。 (四)本標案履約地點:(A)台中煤倉工務所: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B)金門塔山工務所: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一段2號。 (五)檢舉電話: 1.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廉政熱線如下: (1) 政風專線: 電話:(02)2366-7364 傳真:(02)2368-1674 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工程地點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4) 2303-8888 台中市調查處檢舉信箱:台中郵政60000號信箱 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 22888 福建省調查處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 2. 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檢舉電話:(02)2917-7777,(02)29 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 7554 4.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100臺北市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5. 法務部廉政署: 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 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煤倉工務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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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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