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7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30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惡意棄標。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依約履行、違約損害賠償。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其他(由招標機關敘明):中文或英文,外國廠商資格證明文件依【投標須知 64(4-1)】辦理。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再生能源處台中辦公室(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訂有標準契約。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本案為人力為主勞務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一般規定詳投標須知64(4-1)。
(2)國內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2-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或I10306管理服務業或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詳投標須知64(4-2-2)。
(2-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64(4-2-3)。
(2-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64(4-2-4)。
(2-5)具有相當人力者:詳投標須知64(4-2-5)。
(3)國外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3-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該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項次(2-1)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3-2)國外廠商免附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64(4-3-2)。
(3-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64(4-3-3)。
(3-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64(4-3-4)。
(3-5)具有相當人力者:詳投標須知64(4-3-5)。
(4)共同投標規定詳投標須知64(4-4)。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其他:附加說明
【工作摘要】 本案工作內容為辦理本公司離岸一期日立離岸風機(HTW5.2-127)及其附屬設備運轉維護工作,另須執行本公司離岸風場(離岸一期與離岸二期)離岸海事協調及已併網之發、輸、配設備即時運轉狀態監控與回報工作。 【履約地點】 1.離岸一期風力發電站(21部風機安裝位置):彰化縣芳苑鄉外海 7.2~8.7 公里處。 2.陸上變電所(大離風G/S所屬部分):彰化縣大城鄉永和村南平路876號。 3.運維中心(監控、海事協調中心及備品物料倉儲):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鹿新路35號。 4.其他甲方指定地點。 【其他】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稅,其未稅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728,544,500元,未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152,363,000元。 2.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信箱:
[email protected]。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者,押標金有效期至少至116年3月30日止。 4.本案採電子領標作業,不另提供紙本申領,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5.請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6.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115年11月5日,逾期機關得不受理。 9.餘詳投標須知及招標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9T01:26:46+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本案為人力為主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一般規定詳投標須知64(4-1)。
(2)國內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2-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或I10306管理服務業或F401010 國際貿易業。
(2-2)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詳投標須知64(4-2-2)。
(2-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64(4-2-3)。
(2-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64(4-2-4)。
(2-5)具有相當人力者:詳投標須知64(4-2-5)。
(3)國外廠商基本資格及特定資格:
(3-1)投標廠商須提出為該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證明文件。並自行提出業務內容與前述項次(2-1)規定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3-2)國外廠商免附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64(4-3-2)。
(3-3)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64(4-3-3)。
(3-4)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詳投標須知64(4-3-4)。
(3-5)具有相當人力者:詳投標須知64(4-3-5)。
(4)共同投標規定詳投標須知64(4-4)。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