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7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採購二課 |
| 聯絡電話 | (04)26580151#3420 |
| 機關代碼 | 3.13.32.72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 機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
| 聯絡人 | 採購二課 |
| 聯絡電話 | (04)26580151#3420 |
| 傳真號碼 | (04)2657919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7/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本案採統包方式由廠商設計與施工,可減少本公司之介面管理及監造上之整合工作,減輕工作量,並可提升採購效率。 2.監造施工依本處ISO9001品質管理機制辦理,工程品質無虞。 3.本案設置裝置介面較多,工班人數及貨物進出須要有限期限內配合及調整,因此設計與施工之工期規劃直接由廠商自行規劃較妥善。目前已確定資訊因素提供廠商,足以研判設計及施工所須工期之規劃,避免造成履約爭議。 4.本案招標規範詳細,價格合理,不致影響廠商投標意願及造成價格競爭,而導致契約變更或履約爭議之問題產生,亦無追加預算之虞。編審契約過程嚴謹,甲乙雙方應盡責任義務明確,可周全執行契約。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8/30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8/31 10:00 |
| 開標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435臺中市梧棲區頂寮里大智路2段33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甲方通知開工日之次日起240日曆天,詳特訂條款7.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國內廠商資格 1.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至少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下列任一項: (1)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2)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3)E604010 機械安裝業 (4)D101011 發電業 (5)E601010 電器承裝業 (6)IG03010 能源技術服務業 2.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納稅證明 4.投標廠商應提供曾在政府機關或民間機構完成承做單一場址「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儲能系統或電動汽車充電樁系統」任一履約完成之承做證明文件。 二、外國廠商資格 1.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應符合上述基本資格所列之營業項目規定之證明文件。 3.須自下列兩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1)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2)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4.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以上金額均為含稅。(預算採購未稅金額:19,047,619元) 二、決標方式:最有利標。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19條辦理公開招標,依採購法第47條第1項第2款與第52條第1項第3款,不訂底價,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有利標為得標廠商,且依該法第56條第1項評定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四、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派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截止及開標日期時間、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及連絡電話、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五、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其有效期應至111年3月29日(含)以後。 六、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4-26578802;招標機關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再生能源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30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