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60800085 已決標公告

失載機率之計算與應用:以評估電力批發市場價格為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74,000
原始預算
$ 987,000
底價金額
$ 891,000
決標折數
98.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代碼 3.13.32.4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5 - 研發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5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2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大專院校免附)。 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之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提出過往曾完成與「電力系統可靠度評估」、「電力交易機制分析」、「電力最適價格估算」等相關領域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或著作等佐證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本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98號﹞1樓服務台領取。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招標文件重約300 公克),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所供應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計畫評審會議」,依「投標廠商評審須知」進行序位評定,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計畫評審會議」進行簡報與答詢,相關規定請自行參閱「投標廠商評審須知」。3.經評審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94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940,000 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本案業於108年4月15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45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機關代碼
3.13.32.4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聯絡人
符績輝
聯絡電話
(02)23601363
傳真號碼
(02)2364961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87,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5/15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4段19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12個月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所制訂標準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凡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國內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公司、團體及技術顧問機構應檢附: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影本(政府已不再核發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請勿提出「營利事業登記證」及「公司執照」之文件)(所有機構包括大專院校皆須檢附); 2.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大專院校免附)。 本所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二)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之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須具備執行研究計畫之研究能力,提出過往曾完成與「電力系統可靠度評估」、「電力交易機制分析」、「電力最適價格估算」等相關領域之學術論文、研究報告或著作等佐證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應填具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其無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所規定不得參與投標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上網領標,網站:http://web.pcc.gov.tw。2.專人領標者,請親至本所﹝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198號﹞1樓服務台領取。3.郵購領標者,請於領標期限內,檢附回郵信封(貼足回郵,招標文件重約300 公克),以掛號郵寄並註明標案名稱及案號,逕寄本所供應組收(投標者應自行估量郵遞所需時間,倘因郵局延誤投標時效,本公司不負責任)。
評選及決標方式
1.本所於資格標開標當日依規定程序拆封,並進行審查資格文件(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參加)。資格不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者,其他部分不予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本所將通知投標廠商。2.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本所將擇日召開「計畫評審會議」,依「投標廠商評審須知」進行序位評定,合格之投標廠商應出席「計畫評審會議」進行簡報與答詢,相關規定請自行參閱「投標廠商評審須知」。3.經評審結果排定議價優先次序,另擇期自最優勝者起依序通知辦理議價,經議價結果於底價內者為得標廠商。
其他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 940,000 元,預算金額不含稅為新台幣940,000 元。 (1)須依法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未稅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之廠商,其投標標價(以未稅報價)超過預算金額(含營業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惟適用上述(1)項者,本項不適用。】 2.請於領標時,詳所附招標相關文件。 3.檢舉電話與信箱: 台電公司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檢舉信箱:台北郵政信箱13之257號。 本所政風檢舉電話:(02)2360-1180,傳真:(02)2364-9708。 4.本案業於108年4月15日簽奉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機關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於未能取得3家廠商報價時,逕以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研究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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