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51270305 已決標公告

電力通信處112年度零星通信設備積點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丞得電業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00,000
原始預算
$ 9,870,000
底價金額
$ 9,164,992
決標折數
106.9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代碼 3.13.32.3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4 - 長程管線, 通訊及電線(纜)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首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之電信工程業或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台灣本島各地。 (二)採電子領標:投標廠商可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依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第八十點「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人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証明或授權書。 (四)本案預算金額9,870,000元(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三個月,惟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七)檢舉機關之聯絡電話: (1). 台電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電力通信處供應組,電話:02-23667660。 (3). 本案規範疑義受理單位:本公司電力通信處工程組,電話:02-23667595、傳真號碼: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八)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2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機關代碼
3.13.32.3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聯絡人
賴虹伊
聯絡電話
(02)23667660
傳真號碼
(02)2365890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27 17:00
開標時間
112/12/28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首件交辦工程開工日起1年為交辦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依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工程採購標準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之電信工程業或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履約地點:台灣本島各地。 (二)採電子領標:投標廠商可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依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第八十點「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參加價格標開標時,負責人請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如由代理人或授權代表出席應攜帶代理人証明或授權書。 (四)本案預算金額9,870,000元(含稅),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五)契約期限屆滿前一個月,交辦總工程費未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時,廠商得提出書面之申請,經雙方同意後展延契約三個月,惟以一次為限,展延期限屆滿時不論交辦總工程費是否已達契約總價百分之八十,應即停止交辦。 (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因颱風假停止上班,以次一辦公日同一時間代之。 (七)檢舉機關之聯絡電話: (1). 台電公司廉政電話: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本案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本公司電力通信處供應組,電話:02-23667660。 (3). 本案規範疑義受理單位:本公司電力通信處工程組,電話:02-23667595、傳真號碼:02-23658907,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6樓。 (八)已依據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辦理,第2次公告不受投標廠商家數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通信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2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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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84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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