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3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82 - 做為測量、檢查、航行及其他目的用之儀器和裝置,除光學儀器; 工業程序控制設備; 上述各項之零件及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莉儀 |
| 聯絡電話 | (03)3281713#5819 |
| 機關地址 | 333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 |
| 傳真號碼 | (03)32809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12/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12/31 10:00 |
| 開標時間 | 113/12/31 14:00 |
| 開標地點 | 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2,000元;押標金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14/03/3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後90天內交貨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據本公司制定標準範本辦理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 現場領取或函索領取或上網下載。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台電電力修護處-採購課。 1.如欲函索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招標文件重量約260公克) 2.本件有上政府電子採購網/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eb.pcc.gov.tw/) 1.以上金額均含營業稅。 2.預算金額(未稅)840,000元,投標廠商投標標價超過預算金額(未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本案投標廠商報價之標價總金額應以「未含營業稅」填寫於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4.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5.投標廠商標封請參考使用附件(8)標封封套綜合封。 6.廠商以電匯繳納之押標金,配合本公司系統作業流程,未得標廠商恕無法於決標後立即退還(需2週以上工作天),同時退還之電匯手續費應由廠商負擔,故建議盡量以「銀行支票」或「郵政匯票」放入標封方式辦理。 7.投標廠商請於標封附上領標【電子憑據書面資料】或【現場或郵寄憑據資料】1式1份。 8.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9.資料審查要求: 1. 投標廠商應詳讀規範,於投標時提供原廠型錄並將符合本規範(二、功能與規格)部份以色筆標示清楚(審查型錄及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符合規範處另須列出中文翻譯)。 2. 不得抄襲本處規範做為產品型錄。 3. 規格審查合格後,始有權利參加標價比減。 4. 交貨設備本體須為非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 【買方廉政傳真熱線】:03-3280967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地址:333412桃園市龜山區文明路27-1號、電話:03-3281713#5819、傳真:03-3280973)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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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力修護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