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3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2/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1,610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詳特定條款附件10.2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國內廠商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代碼至少應包括 CC01010 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投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3. 應具有下列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文件之一:(a)曾供應或承做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b)曾製造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c)取得台灣電力公司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承製能力合格函。
國外廠商基本資格:
同國內廠商基本資格,惟信用證明部分,改為須提供下列最新一期或上一年度之證明文件中,自以下二項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① 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②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應具有下列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證明文件之一:
(a)曾供應或承做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b)曾製造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驗收合格證明文件。
(c)取得台灣電力公司345kV 級(含)以上之電力變壓器設備之承製能力合格函。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一、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預算金額與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均為新臺幣437,100,000元。 二、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 則以次一 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 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四、本案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五、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6年4月29日止。 六、另依投標須知58.(8)規定:廠商須於設備出廠試驗前,持有台灣電力公司345kV級電力變壓器承製能力評鑑合格函。 [其他]: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5年11月30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5樓(綜合施工處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本案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及第57條 「等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等,如過開標時間未派員到場,本公司將於當日即時另依採購法第60 條規定,電話通知廠商於30分鐘期限內到場辦理,如未到場或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並將過程記載於相關紀錄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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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0T01:43:46+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