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507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
| 傳真號碼 | (02)293436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10/05 |
| 原公告日 | 115/09/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15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綜合施工處5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96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4天內開工,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本採購不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 1.基本資格: A.國內廠商資格: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證明文件;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b、c.項營業項目擇一若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商廠商替代。a.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b.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 E601010「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級別為「甲級」)且需信用證明。 B.國外廠商資格:(A)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證明文件,a項營業項目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b、c.項營業項目擇一若有不足者得由分包商廠商替代,a.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b.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 E601010「電器承裝業」(需檢附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級別為「甲級」)。(B)廠商須提供下列最新一期或上一年度之證明文件中,自以下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a.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並提出實績及財力證明文件(請詳閱A. 經驗或實績及B.財力);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1.本案因釋疑期限不足,依據採購法細則第43條,延長等標期,無其它文件之更正。 2.原截標日期為115年10月5日17時0分,延至115年10月14日17時0分。 3.原開標日期為115年10月6日10時0分,延至115年10月15日10時0分。 4.餘詳本案原招標文件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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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