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及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台灣電力公司工程採購承攬契約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一般規定:(1)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2)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3)投標廠商所提出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包括基本資料及特定資格),以影本為原則。必要時,招標機關得要求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4)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5)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2.廠商資格:(1)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2)投標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3)投標廠商須提出曾完成招標標的類似(至少69kV等級(含)以上之變壓器或23kV(含)以上GIS)之安裝能力證明文件,或取得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69kV 3ψ25MVA 電力變壓器或23kV(含)以上氣體絕緣開關設備承製能力合格函…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上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11,925,000元,採購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為新臺幣111,925,000元。
三、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四、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開標日,或通知之決標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而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開標或決標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
五、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六、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4月7日止。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10年11月8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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