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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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2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採購課 |
| 聯絡電話 | (02)29340505#113 |
| 機關地址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傳真號碼 | (02)2934363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0/10/21 |
| 原公告日 | 110/09/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0/11/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11/02 10:00 |
| 開標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開工日起計及詳工作服務範圍8.履約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台電公司委託技術服務契約標準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基本資格如下(需具有下列2項資格(允許廠商共同投標)):(1)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其登記之營業範圍至少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技術事項。提送「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有效公會會員證」及最近納稅證明文件。(2)曾承攬電廠之二氧化碳捕集廠設計規劃或監造工作,並持有承包該項勞務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二)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須具備在中華民國營業資格):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各成員皆須檢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各成員皆須檢附)。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投標廠商為國外廠商者,得免附具)。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5. 廠商信用之證明:(……各成員皆須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6.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曾承攬電廠二氧化碳捕集廠設計規劃或監造工作,並持有承包該項勞務的採購機關(構)出具之竣工驗收合格證明文件。……。7. 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其餘詳本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更正「廠商投標須知」、「投標須知附件」、「技術服務契約」、「監造技術服務工作服務範圍(含契約補充說明)」,請詳更正公告文件-01。 2、原截標日期為110年10月25日17時0分,延至110年11月1日17時0分。 3、原開標日期為110年10月26日10時0分,延至110年11月2日10時0分。 4.本案更正公告文件-01於公告日起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5.餘詳本案原招標文件規定。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1/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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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