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技術:本案噪音改善工程,對於防音產品設計之專業能力,防音產品的加工精度,防音材質的可靠度等技術層次均有明顯不同,其履約結果確有差異。管理:1.廠商參與本案之規劃設計、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及組成、施工及品質管理、職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履約所需施工作業管理、工地管理、施工方法及介面處理及其他審查項目有其差異。2.本工程廠商須克服現場管理問題,故廠商執行團隊工程之管理能力,對如期如質完工非常重要,由不同廠商履約存有差異。品質:不同廠商生產技術之差異,當然影響品質水準。本工程不同防音產品之品質差異,會影響日後產品耐用性,尤其本案噪音改善之問題,對整體品質要求更為重要,故由不同廠商之履約結果確有差異。功能:本工程最重要的是防制噪音,不同廠商履約在技術、品質之差異,會影響防音產品之功能目的,唯有噪音改善相關設備才能確保防制噪音,由不同廠商之履約結果確有差異。過去履約績效:藉由廠商過去較好實績評估廠商執行本案履約能力,廠商實績和經驗對提升本案如期如質完成之目標至為重要,不同廠商履約能力存有差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 7日曆天內開工及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且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為「污染防治設備製造業(CB01030) 」或「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 」兩者之一。
2.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 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3‧投標廠商須提出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證明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得為影印本));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餘詳本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十六、標單無效之規定:(十四)內容已修正,請詳更正公告文件-03。
2.本案更正公告文件-03於公告日起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
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3.餘詳本案原招標文件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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