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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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5/1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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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2.16.3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尚志 |
| 聯絡電話 | (02)23229856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
| 傳真號碼 | (02)239625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3,0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8/05/22 |
| 原公告日 | 108/05/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本案之輸變電設備材料、安裝及土木、管路、電力電纜施工等均需投入大量之人力、物力,直接提供社會就業機會,應對失業率有改善之幫助。 2.所需器材國內有能力製造者,皆在國內採購,以配合政府持續提昇國內工業研發能力,扶植國內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升級政策,充分利用國內資源。 3.本案完成後可增加該區域之供電能力,提高供電品質,推動地方建設及經濟成長,均衡區域發展,進而促進國家整體的繁榮。 4.本案多目標空間擬作圖資倉庫,計畫將本公司散落於雙北精華地區之現有圖資倉庫遷移至遠信D/S多目標空間內,並將原址騰空,進行活化,另設置大數據中心,可整合公司內各單位之資訊需求,建置雲端資源分享,以提升公司之管理與服務效能。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5/31 12:00 |
| 開標時間 | 108/05/31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30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僅允許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參與投標或作為分包廠商。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並加入同業公會。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內容。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
| 附加說明 | 1. |
| 押標金 |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850011,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履約期限:第1期450天,第2期1620天,第3期120天,第4期20天,第5期50天,第6期30天。 |
| 其他 |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6.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 108年5月22日更正公告內容 | 一、第一期工期修正為450日曆天。 二、增列「公有建築物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 三、配合本次更正公告延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四、請已領標廠商再下載更正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5/31 12: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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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