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0751003 已截止 巨額採購

新民多目標大樓土建暨機電改修二次施工統包工程

💰 預算金額: NT$ 2.42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公告日:107/03/08 截止日:107/04/18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8/04/18 12:00 | 開標:2018/04/18 14: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88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 電器承裝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42,000,000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8,8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4/1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公司北南區處搬遷後,鄰近捷運板橋站及地處新板特區,方便服務板橋居民,原有四川路辦公室舊址,可配合地區特性活化再利用,以擴大效益。 2.1F招商活化初估每年1千萬租金收益,並配合新北市政府活絡新板特區商圈政策,以及2F電力展示館教育宣導,有效延伸新板特區商圈並提升台電公司正面形象。 3.以最小變更為原則,規劃細設納入節能環保,採用綠建築材料,並將空調、消防等機電設備做最佳化運轉調整,以期降低使用維護之長期耗能量,節省營運成本。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48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7元
總計 4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4/18 12:00
開標時間 107/04/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僅允許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參與投標或作為分包廠商。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並加入同業公會。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750010,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工程期限:第1期:120日曆天,第2A期:90日曆天,第2B期:150日曆天,第2C期:200日曆天,第3期:60日曆天,第4期:30日曆天,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本案評選委員名單:林立偉先生,楊天柱先生,黃孟偉先生,劉忠雄先生,林健民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8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08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公司北南區處搬遷後,鄰近捷運板橋站及地處新板特區,方便服務板橋居民,原有四川路辦公室舊址,可配合地區特性活化再利用,以擴大效益。 2.1F招商活化初估每年1千萬租金收益,並配合新北市政府活絡新板特區商圈政策,以及2F電力展示館教育宣導,有效延伸新板特區商圈並提升台電公司正面形象。 3.以最小變更為原則,規劃細設納入節能環保,採用綠建築材料,並將空調、消防等機電設備做最佳化運轉調整,以期降低使用維護之長期耗能量,節省營運成本。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48元
系統使用費
35元
文件代收費
17元
總計
4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4/18 12:00
開標時間
107/04/1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88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僅允許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參與投標或作為分包廠商。投標廠商應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或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並加入同業公會。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750010,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工程期限:第1期:120日曆天,第2A期:90日曆天,第2B期:150日曆天,第2C期:200日曆天,第3期:60日曆天,第4期:30日曆天,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7.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本案評選委員名單:林立偉先生,楊天柱先生,黃孟偉先生,劉忠雄先生,林健民先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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