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0651026 已決標公告

嘉義 P/S 出口線路下地 及嘉義 ~竹崎~奮起 69 kV線路土建統包工程 (嘉 125 、159 甲、台 3、嘉 126 及嘉 126 -1段)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7,800,000
原始預算
$ 438,19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6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彥欽
聯絡電話 (07)3572218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聯絡人 黃彥欽
聯絡電話 (07)3572218
傳真號碼 (07)357219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嘉義P/S變電所外架空線路所造成之景觀衝擊及居民觀感,配合嘉義地區系統負載之增加及改善系統供電品質,提昇嘉義縣竹崎、嘉埔、奮起及阿里山等地區輸電系統之穩定度及送電能力。 提供161kV嘉民~柳營山海線、161kV嘉義~新營紅白線、161kV嘉義~仁愛山海線及69kV嘉義~和睦山海線等架空線路下地佈設空間及提供嘉義P/S、竹崎S/S、嘉埔S/S、奮起S/S變電所間2回線路佈設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4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180日曆天...(請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為管路、推管工程屬於一般土建工程。
更正事項106.12.22 機關需求書第F.12節及第F.17.2節補充說明更正內容: F.12節:...(台3線屬公路局管轄,仍須由本工程承商辦理路面刨鋪修復,刨鋪 寬度同F.17.2)... F.17.2節:管路施工期間,如路證單位(嘉義縣府及阿里山工務段)要求或甲方指示或每期路證範圍,乙方應立即依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含施工造成開裂部份,即以車道為單位,至少1車道寬度,跨越1車道以上未滿2車道則以2車道計,以此類推;如路證單位要求更大範圍,則依其要求辦理。)刨除路面AC後,以鋪裝機及滾壓機進行路面鋪設(刨鋪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AC材質與原路面相同【乙方應進行調查後據以設計,各項所需費用(嘉義縣府路權範圍內刨鋪修復費用除外),請估計於契約價金內】,刨鋪程序如下: (a)先按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刨除路面瀝青混凝土(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 (b)澆置瀝青透層或黏層。 (c)以鋪裝機將瀝青平整的鋪平在馬路上,依刨除寬度調整鋪設的寬度。 (d)以壓路機將瀝青滾壓至預定之壓實度及平整度,與原有路面、人手孔銜接處除於鋪築時予以壓實外,並應妥為處理平順。 (e)路面平整度須經具有TAF認證之實驗室量測,符合縱向平整度標準差小於2.8mm(嘉義縣政府)、3.4mm(公路總局)、3米直規高低差小於6mm或路証機關同意接管之規定。(由甲乙雙方會同量測,並留存紀錄備查) (f)道路鋪面平整後,以0.2㎝厚之熱拌反光標線劃線、修復相關損壞之標誌及標鈕。 如決標後採替代方案,則路面刨鋪方式亦同,其費用已包含於D.5.2.2該替代方案依計價方式核給之金額內,不另計給。 上述相關電子檔案配合更正。
更正事項 一.機關需求書F.乙方應特別注意事項F.17.2(e)內容更正。二.工程數量表(兼訂價單)編製及說明三.工程結算:5.內容更正。同數量表四.其他:4.7.項,4.8.項刪除。其餘內容及投開標時間不變。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補充說明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委員弘祐、余委員兆興、林委員傳文、陳委員世仁、陳委員建棋、游委員健龍、黃委員瑞奇(依姓氏筆畫排序)
工程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及番路鄉。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40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市250元,外島425元),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6月7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2.本處政風組:電話07-35721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彥欽
聯絡電話
(07)3572218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聯絡人
黃彥欽
聯絡電話
(07)3572218
傳真號碼
(07)3572198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嘉義P/S變電所外架空線路所造成之景觀衝擊及居民觀感,配合嘉義地區系統負載之增加及改善系統供電品質,提昇嘉義縣竹崎、嘉埔、奮起及阿里山等地區輸電系統之穩定度及送電能力。 提供161kV嘉民~柳營山海線、161kV嘉義~新營紅白線、161kV嘉義~仁愛山海線及69kV嘉義~和睦山海線等架空線路下地佈設空間及提供嘉義P/S、竹崎S/S、嘉埔S/S、奮起S/S變電所間2回線路佈設空間。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04 09:00
開標時間
107/01/04 10: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期:180日曆天...(請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為管路、推管工程屬於一般土建工程。
更正事項106.12.22
機關需求書第F.12節及第F.17.2節補充說明更正內容: F.12節:...(台3線屬公路局管轄,仍須由本工程承商辦理路面刨鋪修復,刨鋪 寬度同F.17.2)... F.17.2節:管路施工期間,如路證單位(嘉義縣府及阿里山工務段)要求或甲方指示或每期路證範圍,乙方應立即依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含施工造成開裂部份,即以車道為單位,至少1車道寬度,跨越1車道以上未滿2車道則以2車道計,以此類推;如路證單位要求更大範圍,則依其要求辦理。)刨除路面AC後,以鋪裝機及滾壓機進行路面鋪設(刨鋪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AC材質與原路面相同【乙方應進行調查後據以設計,各項所需費用(嘉義縣府路權範圍內刨鋪修復費用除外),請估計於契約價金內】,刨鋪程序如下: (a)先按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刨除路面瀝青混凝土(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 (b)澆置瀝青透層或黏層。 (c)以鋪裝機將瀝青平整的鋪平在馬路上,依刨除寬度調整鋪設的寬度。 (d)以壓路機將瀝青滾壓至預定之壓實度及平整度,與原有路面、人手孔銜接處除於鋪築時予以壓實外,並應妥為處理平順。 (e)路面平整度須經具有TAF認證之實驗室量測,符合縱向平整度標準差小於2.8mm(嘉義縣政府)、3.4mm(公路總局)、3米直規高低差小於6mm或路証機關同意接管之規定。(由甲乙雙方會同量測,並留存紀錄備查) (f)道路鋪面平整後,以0.2㎝厚之熱拌反光標線劃線、修復相關損壞之標誌及標鈕。 如決標後採替代方案,則路面刨鋪方式亦同,其費用已包含於D.5.2.2該替代方案依計價方式核給之金額內,不另計給。 上述相關電子檔案配合更正。
更正事項
一.機關需求書F.乙方應特別注意事項F.17.2(e)內容更正。二.工程數量表(兼訂價單)編製及說明三.工程結算:5.內容更正。同數量表四.其他:4.7.項,4.8.項刪除。其餘內容及投開標時間不變。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補充說明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委員弘祐、余委員兆興、林委員傳文、陳委員世仁、陳委員建棋、游委員健龍、黃委員瑞奇(依姓氏筆畫排序)
工程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及番路鄉。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40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市250元,外島425元),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6月7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2.本處政風組:電話07-35721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04 09: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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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0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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