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改善嘉義P/S變電所外架空線路所造成之景觀衝擊及居民觀感,配合嘉義地區系統負載之增加及改善系統供電品質,提昇嘉義縣竹崎、嘉埔、奮起及阿里山等地區輸電系統之穩定度及送電能力。
提供161kV嘉民~柳營山海線、161kV嘉義~新營紅白線、161kV嘉義~仁愛山海線及69kV嘉義~和睦山海線等架空線路下地佈設空間及提供嘉義P/S、竹崎S/S、嘉埔S/S、奮起S/S變電所間2回線路佈設空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00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履約期限
第一期:180日曆天...(請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請詳「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相關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為管路、推管工程屬於一般土建工程。
更正事項106.12.22
機關需求書第F.12節及第F.17.2節補充說明更正內容:
F.12節:...(台3線屬公路局管轄,仍須由本工程承商辦理路面刨鋪修復,刨鋪 寬度同F.17.2)...
F.17.2節:管路施工期間,如路證單位(嘉義縣府及阿里山工務段)要求或甲方指示或每期路證範圍,乙方應立即依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含施工造成開裂部份,即以車道為單位,至少1車道寬度,跨越1車道以上未滿2車道則以2車道計,以此類推;如路證單位要求更大範圍,則依其要求辦理。)刨除路面AC後,以鋪裝機及滾壓機進行路面鋪設(刨鋪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AC材質與原路面相同【乙方應進行調查後據以設計,各項所需費用(嘉義縣府路權範圍內刨鋪修復費用除外),請估計於契約價金內】,刨鋪程序如下:
(a)先按路面挖掘影響車道之寬度範圍刨除路面瀝青混凝土(厚度依路證單位要求)。
(b)澆置瀝青透層或黏層。
(c)以鋪裝機將瀝青平整的鋪平在馬路上,依刨除寬度調整鋪設的寬度。
(d)以壓路機將瀝青滾壓至預定之壓實度及平整度,與原有路面、人手孔銜接處除於鋪築時予以壓實外,並應妥為處理平順。
(e)路面平整度須經具有TAF認證之實驗室量測,符合縱向平整度標準差小於2.8mm(嘉義縣政府)、3.4mm(公路總局)、3米直規高低差小於6mm或路証機關同意接管之規定。(由甲乙雙方會同量測,並留存紀錄備查)
(f)道路鋪面平整後,以0.2㎝厚之熱拌反光標線劃線、修復相關損壞之標誌及標鈕。
如決標後採替代方案,則路面刨鋪方式亦同,其費用已包含於D.5.2.2該替代方案依計價方式核給之金額內,不另計給。
上述相關電子檔案配合更正。
更正事項
一.機關需求書F.乙方應特別注意事項F.17.2(e)內容更正。二.工程數量表(兼訂價單)編製及說明三.工程結算:5.內容更正。同數量表四.其他:4.7.項,4.8.項刪除。其餘內容及投開標時間不變。請已領標廠商重新下載。
補充說明
本案經評選委員會全體委員同意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委員名單:王委員弘祐、余委員兆興、林委員傳文、陳委員世仁、陳委員建棋、游委員健龍、黃委員瑞奇(依姓氏筆畫排序)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40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市250元,外島425元),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5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6月7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
2.本處政風組:電話07-3572130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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