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履約期限
詳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彰埤開閉所用地應徵須知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彰埤開閉所用地應徵須知
附加說明
一、本案計畫尚未核定,俟計畫核定後辦理決標。
二、開標僅為應徵土地文件之書面審查,為採行限制性招標之前置程序,非公開招標得免辦開標程序;俟會同本公司相關單位正式會勘合格用地評選最有利標再進行議價及決標手續。
(一)、指定地區:擬購土地範圍位於彰化縣埤頭鄉、二林鎮沙崙路一帶並以本公司彰林超高壓變電所為中心半徑1公里範圍內。
(二)、土地需求條件:
1.基地面積約2.4~3.8公頃。
2.基地可供配置寬度及深度最少100╳140公尺,且足供開閉所配置為準。
3.基地面前道路寬度最少6公尺(基地如臨接兩條以上道路,以最寬道路視為面前道路),且足供埋設管路及搬運為準。
4.基地臨接道路長度(即基地臨路面寬)最少20公尺(基地如臨接兩條以上道路,以臨接最寬道路長度為準)。
其他規範詳如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購置彰埤開閉所用地應徵須知。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於辦公時間逕洽招標機關地權二組或附回郵信封函索。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本公司概不負責。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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