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開標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依契約規定履行,並作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履約期限
共分五期,第一期乙方於決標次日起開⼯,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完成...餘詳本案契約補充規定八、工期規定與逾期處置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不適⽤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與提供招標標的、履約能力之有關基本資格: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須包含土木(或結構)、水保(或大地)及電機科別者。前述任一科別技師,得以其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為必要分包商。2.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3.外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具備在中華民國執業之相關證明文件;得標之次日起60日內須繳交加入當年度中華民國相關公會會員證影本。
二、廠商投標資格應具備 1.建築師、2.土木或結構技師、3.水保或大地技師、4.電機技師,投標廠商如符合之資格之一部分,應以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者代之。
三、特定資格:投標廠商應提出截止投標日之前15年內(以完工日期為準),曾設計國內161kV以上變電所/開閉所/升壓站等新建工程之完工實績,須檢附證明文件。承辦民營電力工程者所持證明文件應經公證之公文書)。
餘詳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及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投標廠商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第一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
1.修正「技術服務契約」第十四條第八項第(一)款。
2.「廠商投標須知附件」:封面新增附件1-1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修正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二)與履約能力有關者、附件3一、(一)及十、服務建議書摘要表:1.、附件六參、一、1.及2.、附件6廠商評比表1.。
3.修正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投標廠商資格。
4.併修正投標書表: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及綜合封;新增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
5.本次修正涉廠商投標資格之重大變更,故酌予延長等標期,原截標及開標時間延長至114年6月26日。
6.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更新之異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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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標⽇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稅金額如下:
採購金額:新臺幣60,000,000元
預算金額:新臺幣60,000,000元
5.電⼦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