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0651041 已截止 巨額採購

彰一開閉所土建設計/施工統包新建工程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公告日:107/03/14 截止日:107/04/13
⚠️ 本案未決標(已流標/廢標) 無法決標
開標無有效標或未達法定家數,請注意機關後續重招公告 | 截標:2018/04/13 08:30 | 開標:2018/04/13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180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甲級營造 📐 須技師簽證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無法決標(原因:未公開具體原因)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712,950,000
巨額採購

押標金
$ 18,00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4/1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采玲
聯絡電話 (04)25211507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4,5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供彰化地區離岸風力業者併網。 2.提供就業機會,工程所需器材可培植國內工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3.滿足政府離岸風力政策及民眾對國內綠能發展的期待,對推動建設及經濟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形象提升等有實質之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4/13 08:30
開標時間 107/04/13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2.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伍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8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11月9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評選委員名單:吳桂陽委員、陳錫慶委員、洪世益委員、吳佳欣委員、李宙燁委員、黃俊龍委員、李寶源委員。 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79,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79,000,000元。 7.本標案係重行招標,圖說「本工程特訂規定」內容修正如下: (1)貳、一、(二)第1-2期 (2)貳、二、(二)第2-2期 (3)附表二、B棟暫緩施作或取消施作減帳金額表 (4)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 8. 本次為第二次招標公告,因修改「本工程特訂規定」屬重大變更,不適用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故須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能開標。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4/1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采玲
聯絡電話
(04)25211507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4,5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1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提供彰化地區離岸風力業者併網。 2.提供就業機會,工程所需器材可培植國內工業,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3.滿足政府離岸風力政策及民眾對國內綠能發展的期待,對推動建設及經濟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形象提升等有實質之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7/04/13 08:30
開標時間
107/04/13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2.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伍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8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11月9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評選委員名單:吳桂陽委員、陳錫慶委員、洪世益委員、吳佳欣委員、李宙燁委員、黃俊龍委員、李寶源委員。 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79,0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79,000,000元。 7.本標案係重行招標,圖說「本工程特訂規定」內容修正如下: (1)貳、一、(二)第1-2期 (2)貳、二、(二)第2-2期 (3)附表二、B棟暫緩施作或取消施作減帳金額表 (4)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 8. 本次為第二次招標公告,因修改「本工程特訂規定」屬重大變更,不適用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故須三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始能開標。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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