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30762601 已決標公告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8及9號機複循環發電機組設備及其廠房與相關設施設備採購帶安裝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39,381,361,656
原始預算
$ 47,911,500,000
底價金額
$ 44,711,399,174
決標折數
88.0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7 - 電力, 瓦斯, 蒸氣及熱水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曉嫚
聯絡電話 (02)23229481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劉曉嫚
聯絡電話 (02)23229481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0條第2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工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劃撥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為004-58116334900060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5:0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二階段時訂定一定金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工管組資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所需技術層次甚高,有資格參與投標之廠商絕大部分皆為國外廠商,他們已習慣使用本公司多年來順應國際貿易契約條件所製訂的中/英文契約,若強制改用工程會所頒布的契約範本,恐會嚴重影響國際大廠的投標意願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含分包廠商)須為在WTO成員國及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 2.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各項技術經驗: a.曾經設計、製造及供應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270MW(ISO)的氣渦輪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氣渦輪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b.曾經設計及供應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400MW(ISO)之複循環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註:上述廠商供應範圍至少應包含氣渦輪機及發電機、汽輪機及發電機與廢熱鍋爐。 c.曾經安裝或組裝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400MW(ISO)之複循環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複循環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或曾經有安裝或組裝火力發電機組設備或系統之經驗,其單一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6億元或其等值外幣,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4億元或其等值外幣,且該等火力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3.投標廠商不得有任何"投標廠商聲明書"中依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法不得參與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案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及預算金額(未稅)為TWD 45,630,000,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3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曉嫚
聯絡電話
(02)23229481
機關代碼
3.13.32.15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聯絡人
劉曉嫚
聯絡電話
(02)23229481
傳真號碼
(02)2391028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選擇性招標(個案)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工管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每份新台幣100元整,請劃撥至“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帳號為004-58116334900060台灣銀行公館分行)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13 15:00
開標時間
107/03/14 10:0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第二階段時訂定一定金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39號工管組資料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案所需技術層次甚高,有資格參與投標之廠商絕大部分皆為國外廠商,他們已習慣使用本公司多年來順應國際貿易契約條件所製訂的中/英文契約,若強制改用工程會所頒布的契約範本,恐會嚴重影響國際大廠的投標意願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含分包廠商)須為在WTO成員國及GPA締約國(或政治實體)司法管轄權下依法登記之公司。 2.投標廠商須具備下列各項技術經驗: a.曾經設計、製造及供應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270MW(ISO)的氣渦輪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氣渦輪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b.曾經設計及供應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400MW(ISO)之複循環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註:上述廠商供應範圍至少應包含氣渦輪機及發電機、汽輪機及發電機與廢熱鍋爐。 c.曾經安裝或組裝至少一部出力不低於400MW(ISO)之複循環發電機組之經驗,且該複循環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或曾經有安裝或組裝火力發電機組設備或系統之經驗,其單一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5.6億元或其等值外幣,或累計契約金額不低於新台幣14億元或其等值外幣,且該等火力發電機組從2002年1月1日至本資格標投標截止時間前已商轉。 3.投標廠商不得有任何"投標廠商聲明書"中依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法不得參與中華民國政府採購案之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上述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 2. 本案採購金額(未稅)及預算金額(未稅)為TWD 45,630,000,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13 15: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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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9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9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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