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5.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謝家欣 |
| 聯絡電話 | (07)8711100#222 |
| 機關地址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 |
| 傳真號碼 | (07)87143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0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638元 |
| 系統使用費 | 64元 |
| 文件代收費 | 32元 |
| 總計 | 734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17 14:00 |
| 開標時間 | 106/07/18 10:00 |
| 開標地點 | 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南部施工處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9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12高雄市小港區大林路3號南部施工處供應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一期工程:自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40日曆天內完成新一、二機飛灰倉及爐膛灰瀝乾區污水排放工程之製造、安裝、檢驗及測試運轉。 第二期工程:自本公司書面通知開工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煤場控制室外地面高程提升周邊管線工程、107號卸煤碼頭新增大門管線遷移工程、輕油傳送泵工程、新增電廠自來水管線工程、大六機即有廢水管線改善工程、道路排水溝雨水收集工程及相關設備之設計、製造、安裝及測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另訂適用本公司之採購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一般規定: (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廠商參與投標及作為分包廠商。 (2)我國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如投標廠商所營事業項目係為代碼化實施前,以文字敘述方式登記者,請廠商自行提示登記業務內容與資格規定之營業項目之相關性,製成對照表,並置於資格封內,本公司將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9.03.17(89)工程企字第89007116號函之規定認定。 (3)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 2.廠商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具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599010配管工程業」。 B.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本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廠商標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標單無效。 3.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4.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07) 8713935、[email protected] 5. 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如係銀行本行本票、支票或保付支票時,其受款人務請載明「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如未依上述規定載明受款人名稱者,以致押標金退還廠商後,因背書問題遭金融機構質疑時,概由投標廠商自行處理。 6.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17 14: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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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南部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