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5.6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楊佳華 |
| 聯絡電話 | (03)4737726#6651 |
| 機關地址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3)473628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9/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3元 |
| 文件代收費 | 12元 |
| 總計 | 26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10/13 15:00 |
| 開標時間 | 110/10/14 10:00 |
| 開標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次日起,至屆滿一年或另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10.3.9版),另訂適用本公司工程之採購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機械工程業(分類編號E604)或管道工程業(分類編號E5)。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押標金: 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12月0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二.工程概要: (一)本工程範圍為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廠區之生水管線增設及其他委託事項增設及維護 |
| 除鏽、熱浸鍍鋅、配管、焊接、搬運、油漆、管支撐架製作及安裝、施工場所植栽移位、修剪(含清運) | ,為完成計畫工程所需之相關工作。 (二)本工程性質特殊,必要時不論晴或雨天必須日夜趕工,並依甲方所定之期限內進行,亦常有停工等現象,且復工後須立即趕工,須有極佳之配合能力。為配合趕工所造成之成本增加,均已列入相關項目總價內,不另設項計價。 三.竣工期限: 本工程之總工程開工日期(即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日)由甲方通知,乙方應依約提出總工程之開工報告單;而本工程竣工期限:自甲方交付之第一次工作通知單開工次日起365日曆天或於上述期限內所開立之最後一次工作通知單預定完成日為本工程之竣工期限,並於工作完成當日提送工程竣工報告單。若乙方延遲提出,以提出之當日為竣工日期。 四.其他: (一)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二)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三)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10/13 15: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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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