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380852609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氣渦輪機維修廠、事業用電力站及地下電纜管道新建工程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0/12/23 15:00 | 開標:2020/12/24 13: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臺幣800萬元整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 須技師簽證
1.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含物調抗通膨款 (50%)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0/12/09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0/12/0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0/05/01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2020/04/09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峻榮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4,770,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00
底價金額
$ 229,194,588
決標折數
98.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明賢
聯絡電話 (03)4737726#6651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傳真號碼 (03)473628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16
原公告日 109/12/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80元
系統使用費 168元
文件代收費 84元
總計 1,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9/12/23 15:00
開標時間 109/12/24 13:30
開標地點 32841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41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算18個月,共計549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1.14),另訂適用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明。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C)及(2)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C)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900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12日止,並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本案主要工程為兩棟建築物新建工程分3區,第1區:氣渦輪機維修廠(地上三層)約占權重50%;第2區:事業用電力站(地上一層)之RC構造建築物約占權重40%;第3區: 地下電纜管道工程約占權重10%;所含工程包括地下、地上物開挖及建造、室內外裝修工程、機電(給排水、污排水、消防、空調通風、起重機、柴油發電機)工程…等,另含建物周邊設施包括排水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坑、管線工程…等工程,於本招標文件所附所有設計圖說、工程規範、詳細價目表等所列項目之供料、施工及設備安裝內容、保固及其他相關事項(如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自來水檢查、污排水檢查、室內裝修檢查(如有需要)、負責完成竣工備查且須配合甲方需求,負責外電、電信之申請及報竣所需之相關簽證工作(或配合甲方需求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它標辦理相關送審或報竣等相關事宜)。乙方向主管機關申請消防竣工期間,若本工程均已施作完成,則申請期間免計工期;若主管機關對消防竣工檢查有改善意見可歸責於乙方,則改善期間應計工期(申請期間以主管機關收發文為起始、終止日)。 ※配合事項:1. 配合週邊各期工區施工介面整合,參加施工階段協商會議、配合各期工程之出入動線,留設可供施工車輛之出入路徑供鄰近工程出入使用。2. 乙方須本工程竣工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程序(以消防機關同意備查函之發文日期為準)。 四、工程期限:開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算18個月,共計549日曆天。 1.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2.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六、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新增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九)、11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本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修正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12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明賢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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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
傳真號碼
(03)473628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12/16
原公告日
109/12/15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680元
系統使用費
168元
文件代收費
84元
總計
1,93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9/12/23 15:00
開標時間
109/12/24 13:30
開標地點
32841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301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841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電廠路1號(本處供應組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算18個月,共計549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109.1.14),另訂適用本公司之工程採購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明。 (C)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台電公司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A)應依營造業法第 4 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另須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B)外國廠商最遲應於得標後 60 天內提出加入我國營造公會之公會會員證(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提送台電公司備查;如未辦理完成,台電公司得解除契約,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C)及(2)特定資格:另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一、基本及特定資格: (1)基本資格: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 (C)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為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1,900萬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二、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12日止,並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三、工程概要:本案主要工程為兩棟建築物新建工程分3區,第1區:氣渦輪機維修廠(地上三層)約占權重50%;第2區:事業用電力站(地上一層)之RC構造建築物約占權重40%;第3區: 地下電纜管道工程約占權重10%;所含工程包括地下、地上物開挖及建造、室內外裝修工程、機電(給排水、污排水、消防、空調通風、起重機、柴油發電機)工程…等,另含建物周邊設施包括排水工程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水坑、管線工程…等工程,於本招標文件所附所有設計圖說、工程規範、詳細價目表等所列項目之供料、施工及設備安裝內容、保固及其他相關事項(如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自來水檢查、污排水檢查、室內裝修檢查(如有需要)、負責完成竣工備查且須配合甲方需求,負責外電、電信之申請及報竣所需之相關簽證工作(或配合甲方需求提供相關資料並協助它標辦理相關送審或報竣等相關事宜)。乙方向主管機關申請消防竣工期間,若本工程均已施作完成,則申請期間免計工期;若主管機關對消防竣工檢查有改善意見可歸責於乙方,則改善期間應計工期(申請期間以主管機關收發文為起始、終止日)。 ※配合事項:1. 配合週邊各期工區施工介面整合,參加施工階段協商會議、配合各期工程之出入動線,留設可供施工車輛之出入路徑供鄰近工程出入使用。2. 乙方須本工程竣工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程序(以消防機關同意備查函之發文日期為準)。 四、工程期限:開工日期由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內,本工期預定以通知開工日次日算18個月,共計549日曆天。 1.預算金額為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 2.招標文件表格「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要點聲明書」,請各投標廠商自行決定是否採用。 3.押標金受款人請填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六、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新增投標須知三十一、(十九)、11 :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七、本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 修正押標金: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2月12日止。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北部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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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49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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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55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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