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760953401 已決標公告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循環水抽水機房及暗渠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49,800,000
原始預算
$ 3,75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2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2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0元
系統使用費 300元
文件代收費 150元
總計 3,4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7 16: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9年9月17日16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特訂條款C.竣工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以及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基本資格: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以及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B)外國投標廠商:外國廠商最遲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加入我國營造業公會(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將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提送招標機關備查;如未辦理完成,招標機關得以解除契約辦理,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C‧廠商信用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之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自民國93年1月1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完成抽水機房或含地下結構物之工程的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台幣7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台幣17.5億元,並持有一般規定第(11)所訂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2.4億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押標金 新台幣500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其他 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
檢舉受理單位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4-26392022,[email protected]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4.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廠商投標標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不辦理電子投標。 6.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全冊)至少包含「營造業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及營造業印鑑」,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7.廠商於履約計畫書內所提非永久性結構之較優技術、工法等,若其計價工項(工項為詳價目表內之「項目及說明」)與甲方之工項有差異時,應於履約計畫書內詳列替代及被替代工項之項次、內容、單位、數量及單價,決標後以替代後之工項作為訂約之依據,相關之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辦理。 8.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規定以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_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_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_2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5.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2
機關代碼
3.13.32.15.1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機關地址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聯絡人
陳政賢
聯絡電話
(04)26396002#7122
傳真號碼
(04)2638061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0元
系統使用費
300元
文件代收費
150元
總計
3,4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17 16:00
開標時間
109/09/18 10:00
開標地點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中部施工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9年9月17日16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案特訂條款C.竣工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以及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基本資格: A‧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以及我國政府核發之「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B)外國投標廠商:外國廠商最遲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內加入我國營造業公會(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將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提送招標機關備查;如未辦理完成,招標機關得以解除契約辦理,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C‧廠商信用之證明: (A)國內投標廠商: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外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提出一項文件: a‧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之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自民國93年1月1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完成抽水機房或含地下結構物之工程的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台幣7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新台幣17.5億元,並持有一般規定第(11)所訂證明文件。 B‧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權益不低於新台幣2.4億元。 (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押標金
新台幣500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1月1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其他
1.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中市龍井區麗水里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
檢舉受理單位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4-26392022,[email protected]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信箱:台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4.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廠商投標標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不辦理電子投標。 6.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全冊)至少包含「營造業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及營造業印鑑」,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7.廠商於履約計畫書內所提非永久性結構之較優技術、工法等,若其計價工項(工項為詳價目表內之「項目及說明」)與甲方之工項有差異時,應於履約計畫書內詳列替代及被替代工項之項次、內容、單位、數量及單價,決標後以替代後之工項作為訂約之依據,相關之契約訂價依投標須知辦理。 8.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規定以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_2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_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_2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17 16: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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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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