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0/10/23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莊富傑 |
| 聯絡電話 | (04)26396002#7121 |
| 機關地址 |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4)263806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0元 |
| 總計 | 3,45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1/09 16:00 |
| 開標時間 | 109/11/10 10:00 |
| 開標地點 | 434臺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9年11月09日16時0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台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一分項開工日895日曆天 第二分項開工日1725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A) 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條規定,取得我國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其餘資格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1)基本資格: A.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 國內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 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 條規定領有登記書,該公司證明 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 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 外國投標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 係合法登記之證明文件,並依營造業法第4 條規定,取得我國 營造業登記證書,並於投標時檢附該登記證書影本,該公司登 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 營業項目代碼表為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B.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A) 國內投標廠商: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B) 外國投標廠商:外國廠商最遲應於決標日之次日起60 日曆天內 加入我國營造業公會(不得據此要求免計或展延工期),並將加入 公會之證明文件提送招標機關備查;如未辦理完成,招標機關 得以解除契約辦理,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C. 廠商信用之證明: (A) 國內投標廠商: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 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證明。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 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之前 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B) 外國投標廠商:投標廠商須自以下二項證明文件中,自行擇一 提出一項文件: a. 經會計師簽證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表。 b. 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2)特定資格: A.投標廠商應檢附之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 自民國88 年1 月1 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期間,曾承攬並完成碼頭、防 波堤或海堤工程施作之工程實績,其單次契約金額(含營業稅)不低於 新台幣10 億元或累計契約金額(含營業稅) 不低於新台幣54 億元, 並持有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 證明。 B.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財力證明: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 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A) 權益不低於新台幣4 億5000 萬元。 (B)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C)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 投標者,不在此限。總負債金額應扣除依其他法律政府獎勵民間投資金額。 |
| 押標金 | 新台幣5000萬元整(如以支票繳納者支票抬頭名稱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0年05月09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繳納方式依本採購投標須知第十一條規定辦理)。 |
|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
| 其他 | 1.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中市龍井區龍昌路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2.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 樓、 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3. |
| 檢舉受理單位 | *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信箱:04-26392022,[email protected] *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 *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台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台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4.本採購案預算金額及廠商投標標價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招標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書面領標及不辦理電子投標。 6.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全冊)至少包含「營造業登記證書」及「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鑑及營造業印 鑑」,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7.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細規定以網站正式公告為準。 8.本案原案號為6760851201。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_2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_2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_2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1/09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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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