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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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9/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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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2.15.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陳政賢 |
| 聯絡電話 | (037)758288#3314 |
| 機關地址 | 357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 |
| 傳真號碼 | (037)7582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31,00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0/1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6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16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0元 |
| 總計 | 1,84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0/26 16:30 |
| 開標時間 | 105/10/27 10:00 |
| 開標地點 | 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中部施工處第四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00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5年10月26日16時30分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苗栗縣通霄鎮海濱路1-31號(台電中部施工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通知開工日起7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版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3.若投標廠商同時具有上述第1、2項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4.共同投標廠商於投標文件敘明契約價金由代表廠商統一請(受)領,或由各成員分別請(受)領;其屬分別請(受)領者,並應載明各成員分別請(受)領之項目及金額。 5.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經公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6.共同投標廠商共同繳納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所指定之代表廠商繳納。並須提供擔保者,亦同。 7.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8.共同投標協議書於投標廠商得標後成為契約之一部份,但甲方不受此協議書責任、義務之約束,協議書當事人間之訴訟應以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9.共同投標廠商應指定其中之一廠商為代表廠商,負責與甲方聯繫辦理一切履約事項。甲方對共同投標廠商之代表廠商的任何通知,視同對成員廠商通知具同等效力。 10.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至多以2家為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圖說費領取方式及地點 | 本採購案僅提供電子領標,不辦理書面領標;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 web.pcc.gov.tw /)下載領取。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截標時間 | 105/10/26 16: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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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中部施工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