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0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士傑 |
| 聯絡電話 | (02)24968311#272 |
| 機關代碼 | 3.13.32.15.10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機關地址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
| 聯絡人 | 林士傑 |
| 聯絡電話 | (02)24968311#272 |
| 傳真號碼 | (02)249683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工管組工務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圖說費新台幣440元正,欲購買書面招標文件者請先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6724900067號(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後憑繳款證明換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27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7 10:00 |
| 開標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2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7/02/27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24新北市瑞芳區瑞濱里台電新村26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有案之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領得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及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證或地方同業公會證)、法人機構、學術單位或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2. 如為政府登記合格廠商,必需(1) 曾完成與煤塵逸散監測或含煤量分析之類似工作。 (2) 且需提供相關學術論文、著作或研究報告(外文本需譯成中文本)或完成承攬相關工作之證明文件者。 附註:廠商於投標時需出具承諾可取得工作說明書陸、二、(1)符合之實驗室之證明或自有之實驗室,並檢附相關文件,如無則視為資格不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決標原則: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標價偏低時,『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辦理;超過公告預算金額時標單無效。 2、投標廠商負責人應親自或授權人員出席開標,出席人員請攜帶身分證明證件供核對。被授權人員出席開標時,應提交「出席代表授權書」。開標時不在場之合格投標廠商或在場未攜帶公司及負責人印章,視同放棄優減及比減價之權利。 3、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幣值為新台幣。 4、押標金繳納方式依投標須知第五十四條辦理;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02月26日止。 5、本工程期限:自機關通知之開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或履約金額達契約金額止 6、營利事業登記證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如僅以其為證明文件,標單無效。 7、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憑繳款證明在機關辦公時間向「台電深澳施工處處工管組工務課」(新北市瑞芳區台電新村26號)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繳款證明及回件大型信封並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附足回郵郵資190元(請勿粘貼),向「台電深澳施工處工務課」辦理,並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以免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效。 (3)、電子領標:本案已上「政府電子採購網」,可至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8、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6年12月18日前(自公告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逕送本處。 9、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10、法務部廉政署: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11、政風檢舉專線電話:(02)24902218、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12、餘詳「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能火力發電工程處深澳施工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7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