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未記載 |
| 聯絡人 | 邱鈺婷 |
| 聯絡電話 | (02)23666743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7059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0條第4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選擇性招標(建立合格廠商名單)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選擇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3/04/30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是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13/05/08 17: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須取得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所核發之船舶運送業許可證。 (二)廠商具有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申請之船舶須經航政單位核可,允許自台灣本島載運柴油航行外海至本案指定收油電廠卸貨港之合格且適航之船舶。 (三)申請廠商所提供申請之船舶,可為申請廠商自有或租賃船舶,惟自有船舶需檢附所有權證明文件(如船舶登記證書);租賃船舶需檢附租賃契約。 二. 特定資格: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 廠商於申請時,前5年內曾經從事油品類運輸經驗或實績。 (二)具有相當設備者 廠商申請之船舶載重噸須達1,500公噸以上。 (三)廠商申請之船舶須為雙殼油輪且須符合「船舶檢查規則」與相關法規之規定,此外亦須配合主管機關核准本公司「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暨賠償污染損害之責任保險單」之要求: 1.雙殼油輪 2.申請船舶須合乎海洋委員會最新公告海洋污染防治法各類船舶污染損害賠償責任保險或擔保之額度。 3.申請之船舶燃用「0.5%以下低硫燃油或具有同等減排效應之裝置或替代燃料」。 (四)其他:(詳資格審查作業規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設備。 |
| 機關查證各項條件之方法 | 書面審查廠商提供之各項文件 |
| 名單之有效期限 | 2年 |
| 名單展期手續 | 名單之有效期限為2年,期滿不再延期 |
| 未來將對名單廠商邀標之標的名稱或其類別 | 114-116年金馬地區柴油運輸工作勞務採購案 |
| 附加說明 | 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一) 投標須知。 (二)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金門塔山電廠、協和珠山分廠及馬祖區營業處柴油海運傭船廠商登記暨資格審查作業規範(案號:TPC-FD-DOS-113)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3/05/0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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