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2 - 水上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魏森標 |
| 聯絡電話 | (02)23667550#7550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7059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履約期限為5年,另為因應塢修船期等不確定因素所生之需求,得依原契約條件後續擴充1年,擴充後之採購金額為NT$30.24億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1/05 |
| 原公告日 | 110/12/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零/無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1/18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1/19 09: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0 |
|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 本採購屬巨額採購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本採購屬巨額採購,確保廠商完成履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9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交船之日起5年,得延長1年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基本資格 (一)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 2.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文件影本或免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二)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須持有中華民國交通部核發有效船舶運送業許可證。 2. 須持有中華民國交通部委託中國驗船中心核發之國際安全管理章程符合文件(Document of Compliance)船型為散裝輪之證書,或由國際船級協會聯合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Classisfication Societies LTD.-IACS)成員所簽發之同等文件,但不包括中國大陸船級協會核發之證書。 二、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一) 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須於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連續經營一艘(含)以上船舶,每艘至少六萬載重噸之散裝輪或油輪或貨櫃船證明者(所有權證明或代營合約證明)。 (二) 具有相當財力者。並提供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其內容合於下列規定者: (1) 權益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十二分之一。 (2) 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 (3) 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4倍。但配合民營化政策之公營事業參加投標者,不在此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1)上述4船5年採購金額、預算金額均含稅。 (2)不含稅之4船5年採購金額為NTD2,880,000,000元(不含稅)。 (3)不含稅之4船5年預算金額為NTD2,400,000,000元(不含稅)。 (4)本案投標廠商標價高過不含稅預算金額(1船1年總價為NTD120,000,000元,不含稅)者為不合格。 (5)現行「電昌五、六、七、八號」委託承攬契約將分別於民國111年4月8日、5月21日、8月17日、10月16日到期。以現行契約期滿時之當航次船舶返台及完成卸貨之日為乙方接管日,由甲方通知乙方。 (6)委託代管操作期限,除依約得提前終止或延長外,應自船舶接管日起為期5年。實際船舶接管日由雙方另行換文確認起迄時間,併為契約之一部份,作為執行之依據。 (7)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電昌五號、七號 |
| 預估數量 | 2 |
| 單位 | 船 |
| 預算金額_2 | 1,260,0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電昌六號、八號 |
| 截標時間 | 111/01/18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