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80651803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示範風場新建工程

💰 預算金額: NT$ 250.00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07/02/13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8/01/19 10:00 | 開標:2018/01/19 13: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50000000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 甲級營造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7/12/20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7/12/20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Hitachi, Ltd、Jan De Nul N.V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990,000,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99.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工務組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08
原公告日 106/12/2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總裝置容量為108MW~110MW,其發電量可替代部份火力電廠之發電量,可節省燃料並減少二氧化碳及空氣污染微粒之排放,本計畫3.6MW案、5MW案及6MW之發電量分別為349.89百萬度、356.56百萬度、333.16百萬度,故估計各案每年分別可減少二氧化碳約148,003公噸、150,825公噸、140,927公噸的排放量。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月18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23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01/19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9 13:30
開標地點 1001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室(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貳.1.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廠商(以下簡稱國外廠商)參與投標。…等13項。(二)共同投標規定:1.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不得超過2家,其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特定資格所列之分包商,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或分包商。…等9項。(三)共同投標廠商資格:1.基本資格:(1)國內廠商資格:A.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文件並符合以下類別之一者:營業項目列有「E10101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D101011發電業」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或「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或「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或「CA01050鋼材二次加工業」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103011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列有海底鋼管敷設安裝(或吊放)等項目之公司企業(包含海事工程或港灣工程等廠商)或「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或「G301011船舶運送業」或「G403010船舶出租業」之廠商。B.國內投標廠商須提信用證明…。【詳請參閱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更正公告,開標時間及文件內容更正如下:1.原訂【截止投標時間】107年1月9日下午5時整延長為107年1月19日上午10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7年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延長為107年1月19日下午1時30分。2.文件更正內容請詳「更正公告文件-01」,已購買本招標文件者,請於公告日起採下列方式免費領取更正文件:(一)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二)親自領取者:於辦公時間(08:00至12:00;12:50至16:50)以原購買圖說發票影本及原詳細價目表光碟至營建處工務組領取。(三)郵寄領取者:以原購買圖說發票影本、原詳細價目表光碟及回郵120元(請註明案號)寄至營建處工務組辦理,本公司收到後儘速將光碟以快捷郵件依照廠商通訊地址投寄,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以避免因郵遞延誤投標。餘同原規定不變。 1.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計有(1)工程階段新臺幣221億9,000萬元整(含營業稅)及(2)運轉維護階段新臺幣28億1,000萬元整(含營業稅),合計為新臺幣250億元整(含營業稅)。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3.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238億952萬3,810元。4.押標金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8月18日。5.評選委員:高委員健章、廖委員志中、張委員泰昌、余委員進利、陳委員在相、林委員大惠、陳委員明安、葉委員英傑、陳委員慶全、王委員平貴、陳委員景林。6.本採購案預算調整未奉行政院核定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調整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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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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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3667699
機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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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1/08
原公告日
106/12/27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
是否屬統包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離岸風力發電第一期計畫」總裝置容量為108MW~110MW,其發電量可替代部份火力電廠之發電量,可節省燃料並減少二氧化碳及空氣污染微粒之排放,本計畫3.6MW案、5MW案及6MW之發電量分別為349.89百萬度、356.56百萬度、333.16百萬度,故估計各案每年分別可減少二氧化碳約148,003公噸、150,825公噸、140,927公噸的排放量。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0元
系統使用費
100元
文件代收費
50元
總計
1,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2,0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月18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23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是
截止投標
107/01/19 10:00
開標時間
107/01/19 13:30
開標地點
1001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室(教室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00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特訂條款貳.1.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1.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WTO政府採購協定(GPA)之締約國廠商(以下簡稱國外廠商)參與投標。…等13項。(二)共同投標規定:1.共同投標廠商家數不得超過2家,其共同投標廠商成員及特定資格所列之分包商,不得對本工程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或分包商。…等9項。(三)共同投標廠商資格:1.基本資格:(1)國內廠商資格:A.投標廠商應檢附公司登記文件並符合以下類別之一者:營業項目列有「E10101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或「D101011發電業」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或「CC01020電線及電纜製造業」或「E603010電纜安裝工程業」或「CA01050鋼材二次加工業」或「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E103011鋼構工程專業營造業」或列有海底鋼管敷設安裝(或吊放)等項目之公司企業(包含海事工程或港灣工程等廠商)或「CD01010船舶及其零件製造業」或「G301011船舶運送業」或「G403010船舶出租業」之廠商。B.國內投標廠商須提信用證明…。【詳請參閱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更正公告,開標時間及文件內容更正如下:1.原訂【截止投標時間】107年1月9日下午5時整延長為107年1月19日上午10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7年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延長為107年1月19日下午1時30分。2.文件更正內容請詳「更正公告文件-01」,已購買本招標文件者,請於公告日起採下列方式免費領取更正文件:(一)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二)親自領取者:於辦公時間(08:00至12:00;12:50至16:50)以原購買圖說發票影本及原詳細價目表光碟至營建處工務組領取。(三)郵寄領取者:以原購買圖說發票影本、原詳細價目表光碟及回郵120元(請註明案號)寄至營建處工務組辦理,本公司收到後儘速將光碟以快捷郵件依照廠商通訊地址投寄,投標廠商應估計所需郵遞時間,以避免因郵遞延誤投標。餘同原規定不變。 1.本採購案預算金額計有(1)工程階段新臺幣221億9,000萬元整(含營業稅)及(2)運轉維護階段新臺幣28億1,000萬元整(含營業稅),合計為新臺幣250億元整(含營業稅)。2.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3.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新臺幣238億952萬3,810元。4.押標金新臺幣5,000萬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8月18日。5.評選委員:高委員健章、廖委員志中、張委員泰昌、余委員進利、陳委員在相、林委員大惠、陳委員明安、葉委員英傑、陳委員慶全、王委員平貴、陳委員景林。6.本採購案預算調整未奉行政院核定前,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調整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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