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3/06/1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林勝彥 |
| 聯絡電話 | (02)23667699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傳真號碼 | (02)236516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是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6/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06/2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6/27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一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126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第1分期工程150日曆天,第2分期工程20日曆天;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參照工程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11.12.22)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一般規定 (節錄如下): (1)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 : 「…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投標廠商之營業項目應符合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項目。 (3)投標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另有規定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招標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4)投標廠商之資格所有相關證明文件,如為外國機構所核發者,除為該國政府機關核發者外,均應經當地公證或認證,如非為英文書寫者,應附經當地或我國公正或認證之。 (5)本工程廠商投標文件中如有依招標文件要求而須有中文譯本並經公證或認證者,若中文譯本之內容有誤者,以原文為準。 2.廠商資格(國外廠商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持有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包括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2)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如後)。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開關場(變電所)工程能力證明文件,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A.曾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開關場(變電所)工程之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 B.曾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氣體絕緣開關設備之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 C.取得台灣電力公司161kV級之氣體絕緣開關承製能力合格函。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國內廠商: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前述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惟本公司如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日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2.國外廠商: 另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本採購案案情簡單,有明確履約依據,並為本公司經常採購之標的,且經本採購案之採購工作及審查小組會議決議,於基本資格訂定承製能力證明,不訂定特定資格。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採購案辦理第2次招標公告,適用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始得開標之限制。 2.本採購案履約地點:高雄市永安區興達路6號(興達發電廠345kV/161kV 開關場區)。 3.本採購案工程期限: (1)第1分期工程(161kV SF6屋內型氣體絕緣開關設備GIS (保定一路、A.TR #1、ST3、A.TR #2、A.TR #3、保定二路) 共9檔、相關附屬設備與配件之安裝。):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工。(預定通知日113年3月1日,實際日期須以本公司正式通知為準。) (2)第2分期工程(A.1迴路主變(ST3)電纜終端處理及配合工作。B.3迴路連絡變(A.TR #1、A.TR #2、A.TR #3)電纜終端處理及配合工作。C.2迴路輸電線路(保定一路、保定二路)電纜終端處理及配合工作):各迴路自本公司通知日之次日起20日曆天內竣工。(配合本公司他標工程,以本公司正式通知日期為準。) 【請詳招標文件-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4.廠商資格-國外廠商資格: (1)廠商應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應自行提示業務內容與「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營業項目之相關性。 (2)廠商須提供下列最新一期或上一年度之證明文件中,自下列二項選項中擇一提出文件: A.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 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3)廠商應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開關場(變電所)工程能力證明文件,須提供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A.曾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開關場(變電所)工程之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 B.曾製造、供應或承作161kV級(含)以上之氣體絕緣開關設備之驗收紀錄或結案證明文件。 C.取得台灣電力公司161kV級之氣體絕緣開關承製能力合格函。 5.押標金新臺幣1260萬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 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限應較招標文件規定之報價有效期長三十日(依據本次截止投標日計算,有效期至少為112年11月25日)。投標廠商延長報價有效期者,其所繳納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一併延長之。 6.廠商釋疑期限: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公告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前,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以書面向本公司發包單位請求釋疑。 7.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40,952,381元。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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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