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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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2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 |
| 聯絡電話 | (02)23667699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傳真號碼 | (02)236516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8/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1、本設備供給電廠電力輸送品質為不可或缺之設備,經濟壽命約30年。2、依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大潭電廠新增7~9號機組可補足本公司2880~3168MW之發電缺口,並回饋大潭發電廠週邊地區用戶穩定及優惠電力。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6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6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0元 |
| 總計 | 69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1,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8年9月3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23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09/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9/04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1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5樓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00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參採工程會105/01/12統包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A國內廠商(A)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應包括下列3項,A項為投標廠商必要項目,B、C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B.E10101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B)非拒絕往來戶及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等。B外國廠商(A)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提示業務內容與下列A項之相關性,B、C項得由分包廠商替代:A.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B.E101011營造業之甲等綜合營造業,C.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B)擇一提出a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b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2)特定資格:A經驗或實績:自96年1月1日至截止投標日內完成變電所工程或發電廠之161kV級以上開關場工程,其單次契約金額不低於新臺幣10億元或累計金額不低於新臺幣25億元。上述工程至少應包括161kV以上變壓器或161kV以上開關設備之製造及施工。B財力:(A)權益不低於新臺幣2億元(B)流動資產不低於流動負債(C)總負債金額不超過權益四倍。【詳請參閱招標文件投標須知七】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案辦理第2次招標公告,延用第1次公告之招標文件(含第1次更正公告之「更正文件-01修正條文對照表」,即本次上傳之「修正頁」),本次公告之「詳細價目表」已為修正後之版本。 ◎押標金新臺幣4,000萬元整,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9年3月31日。 ◎評選委員:簡錤彪委員、顏寶龍委員、陳登文委員、徐俊彥委員、李添熊委員、張家豪委員、李松富委員、陳夢麟委員、陳憲能委員。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9/0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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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