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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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5 | 無法決標 | 0 家 | 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各款不予開標決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 |
| 聯絡電話 | (02)23667699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傳真號碼 | (02)236516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是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是 |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11/01 |
| 原公告日 | 106/09/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蘭嶼地區為獨立發電系統,經評估預測106年之尖峰負載為3,780瓩,已超過可靠供電能力3,600瓩,本採購案預期能提高蘭嶼地區之可靠供電能力,適時減緩蘭嶼地區的供電壓力,並達成政府照顧離島居民生活及促進離島經濟繁榮政策。本採購案預計新設2 部單機容量1,200 瓩柴油機組,並配合新設機組將新建廠房;另於本次工程採購案中改善既有機組之效能。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6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60元 |
| 文件代收費 | 30元 |
| 總計 | 69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1,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1月16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23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6/11/17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1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室(教室三)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600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東縣蘭嶼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招標文件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1.國內廠商:(1)持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包括下列A、B、C三項;A項為必要項目,餘B、C項若有不足得由國內分包廠商替代。A.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或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B.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建築師事務所或技師事務所(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及技師事務所執業範圍至少包括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技術服務事項)。C.E101011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2)持有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持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2.國外廠商:(1)檢附該國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應符合上述1.(1)之行業別規定。(2)擇一提出一項文件:A.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B.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二)特定資格:1.實績:自民國96年1月1日至截止投標日之期間內,曾完成發電廠柴油引擎發電機組、氣渦輪發電機組、汽電共生、蒸汽渦輪發電機組或水輪發電機組,其單一發電機組之額定出力在發電機端不低於1,000kW。2.財力證明: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之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及其所附報表。(詳投標須知七及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文件01)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案辦理第3次更正公告,開標時間更正如下:原訂【截止投標時間】106年11月2日下午5時整延長為106年11月16日下午5時整;原訂【開標時間】106年11月3日上午10時30分延長為106年11月17日上午10時30分。餘同原規定不變。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2)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為新臺幣368,523,809元。(3)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4月15日。(4)評選委員:劉委員志放、林委員浩鉅、吳委員金龍、周委員禮中、陳委員君銓、鄭委員招明、林委員國欽。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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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