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環保技術組 |
| 聯絡電話 | (02)23667219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環境保護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 |
| 聯絡人 | 環保技術組 |
| 聯絡電話 | (02)23667219 |
| 傳真號碼 | (02)2367371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5/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6/09 10:00 |
| 開標時間 | 109/06/09 14: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2樓2201B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環境保護處環保技術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18個月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各類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
| 廠商資格摘要 | 大專院校、研究機構、團體及國內外技術顧問機構具執行研究性質之計畫能力者均可參加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本案為限制性招標,完成研究計畫書評審後,依優勝序位辦理議價。 2.本案採不分段開標。109年6月9日下午2時0分於台灣電力公司2201B室開標。 3.廠商投標標價清單所載標價如高於公告預算,即屬不合格標。 4.本案提供電子領標,不提供電子投標。 6.疑議、異議及申訴:廠商與本公司關於招標、審標、決標、履約或驗收之爭議,應依政府採購法相關異議申訴之規定辦理。本公司釋疑之電話為:02-23667219,傳真電話為:02-23673719,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1樓。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電話及地址:同招標機關。台電政風檢舉電話:02-23667364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7.依採購法第76條及第85條之1,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8.預算金額含營業稅600萬6,945元,不含營業稅572萬900元。 9.投標文件使用文字:中文,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10.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投標文件上所指定之場所。 11.本公司所提供任何限制閱覽之資料、文件或其內容非經書面同意,投標者不得對外發表、公開或透露。 12.投標廠商須於投標文件研究計畫書內註明,是否符合「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選定委託對象時,除應審酌主持人主持研究能力外,同一期間接受政府委託研究計畫達2項以上者,尤應審慎衡酌考量(同一期間係指研究計畫之研究期程重疊達四個月以上),俾供本公司審查。 13.本招標須知、招標規範文件及研究計畫書作為將來訂約時契約之一部份。 14.本計畫執行期程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之日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6/09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