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樓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合法設立或登記之證明(且營業項目應與本採購案標的相關之廠商)。
2.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印本(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具有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係指環保署91年11月13日發布「海域環境監測及監測站設置辦法」之第3條海域環境監測項目:包含海域水文、海域水質、海域生物。)之承作完工文件證明、履約所需設備、技術、人力說明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上述金額均含稅,不含稅金額分註如下:「採購金額」:3,348,015元 「預算金額」:3,348,015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