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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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3 - 調查及保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邱心怡 |
| 聯絡電話 | (02)23667077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樓 |
| 傳真號碼 | (02)2368584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樓1904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免費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01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12/02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樓1902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9樓1904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詳如本案「投標須知」與「計畫需求規範書」。其中,應特別注意,與履約能力有關資格:投標廠商應提出具有進行流行病學調查研究、保健物理專業之能力證明。如曾經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計畫或相關研究論文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全份招標文件包括: (1) 招標公告;(2) 研究計畫需求規範書(含附件2-廠商評選辦法); (3) 研究計畫需求規範書附件1-核子設施鄰近民眾癌症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方法指引;(4) 投標須知;(5) 預算經費編列標準;(6) 標準契約條款;(7) 廠商投標單;(8) 投標廠商聲明書;(9) 研究計畫書(空白格式);(10) 授權書 ; (11) 綜合封。 2.投標廠商應依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文件所附研究計畫書、廠商投標單及投標廠商聲明書,連同資格文件、規格文件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以大封套合併裝封,封套外部書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號或招標標的(黏貼綜合封做為封面)。投標文件須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於招標公告上所指定之場所。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所定之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若招標機關因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同時定有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者,若截止投標時間遇停止辦公而延期時,其開標時間按二者之相隔時間順延之。投標廠商應自行估計郵遞或專人送達時間,逾投標截止期限到達者,不予開標。(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原投標之章。) 3.本採購案預算金額新台幣15,000,000元(不含營業稅)。 4.本案管轄採購稽查小組(檢舉受理單位)為: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 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 法務部廉政署, 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檢舉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臺北市調查處, 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 台電公司政風處, 檢舉電話:02-23667364, 檢舉信箱:台北市郵政信箱13之257號。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0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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