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6 - 包裝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游登真 |
| 聯絡電話 | (02)23666994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資訊系統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 |
| 聯絡人 | 游登真 |
| 聯絡電話 | (02)23666994 |
| 傳真號碼 | (02)2365143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3,146,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彩色電費單據列印封裝作業委外服務其作業數量為預估數,甲方得因實際用電用戶數調整實際作業數量,並依契約單價,簽收核算各月份實際作業數量金額,於本契約履約期間甲方得因業務需求,調整列印封裝及插頁數量,其增加幅度以原契約總金額(不含營業稅)20%為上限;另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契約期滿如甲方新採購案尚未正式作業,甲方保留以原契約規定單價及條件之增購權利。(詳如本案契約書第十九條第六項規定)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5/08/12 |
| 原公告日 | 105/08/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8/2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8/23 09: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404A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資訊系統處計劃組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詳見契約規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3)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証明:廠商信用之證明。(詳投標須知六十九)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投標方式 | 郵遞或專人於投標期限前送達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資訊系統處計劃組。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標封外封請書明案號、案名、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絡電話及投標廠商統一編號等,以供識別。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時間止。 請上網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下載領標。 |
| 其他 | 1.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廉政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檢舉不法電話與信箱: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專線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地址:100 臺北市褔州街15號。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2.釋疑及異議專線台電資訊系統處02-23666994傳真:02-23651439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4樓。 3.預算、預計、採購金額均含營業稅。 4.預算金額 12,520,000元(未稅) 預計金額 12,520,000元(未稅) 採購金額 16,589,000元(未稅) 5.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6.契約期限:契約期限2年(自正式作業日起算),如契約期滿甲方新採購案尚未正式作業,甲方保留以原契約規定單價及條件之增購權利,至新案正式作業日止,惟展延期限以90日曆天為上限。 7.105/08/04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八十三、(7)計畫書紙本一式 10 份及內容一致之電子檔案光碟一式 2 份(光碟內容與紙本不一致時以紙本為準)。(裝封於規格標封內,含「彩色電費單據列印封裝作業委外服務案招標規範」規定投標廠商須提供之列印樣本) 8.105/08/10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可參與投標。(詳見【投標須知_1050810更正公告】) 9.105/08/11更正招標文件如下 : 【投標須知】十五、本採購(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 下列外國廠商可以參與投標:1.國家或地區名稱:_香港_(未列明者即不允許) (詳見【投標須知_1050811更正公告】)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2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