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營建處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20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23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副樓5樓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F收發室(或16F營建處)
其他:履約期限
預估履約期限115年12月至119年12月,各項工作期限另詳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委託技術服務之標準契約範本(參照工程會契約範本訂定)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資格及應提送文件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本公司得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4月29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2883號函認定涉及政府採購法第
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且本公司已依規定通知廠商,但尚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期間,該廠商不具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不得參與本採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案辦理第1次招標公告。 2.本採購案履約地點:臺南市。 3.本採購案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以固定費用(率)方式辦理。 4.本採購案履約期限(節錄如下,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服務範圍」): (一) 規劃、設計或其他技術服務部分:乙方應於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詳「肆、服務範圍\肆之一、規劃設計工作」 二、各項工作期限日日內交付。 (二) 監造服務工作自甲方書面通知指定之日起,至本契約監造之全部採購驗收合格止,但留駐工地持續性監督施工廠商按契約及設計圖說施工與查證施工廠商履約之監造人員,其工作期限至甲方確認竣工日止。 (三) 如涉及變更設計應以甲方通知到達日起算。 (四)本履約期限不含證照取得與甲方審核及修改時間,乙方履約過程中提送甲方審核之履約階段成果,甲方審核認為有缺失須限期改正者,其限期改正方向及期間應徵求乙方意見後訂定,同一待改善項目不計入履約期限之限期改正期間以1次為原則。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 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 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361萬1,163元。 【備註事項】 一、基地現勘可預約時段:10/21(三)、10/28(三)、10/30(五)、11/4(三)、11/11(三),10:00~12:00及13:00~15:00 二、基地現勘預約方式:請至少提前 1 小時聯繫高專員(06-2336150)預約入場。 三、公開說明會錄影(本資料為參考文件,如與招標文件所載不同,以招標文件為準):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rzBS10pqjep1xfMBZ22fV-qyqw0LyGuc/view?usp=drive_link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2T01:50:22+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其他: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1.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2.外國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廠商資格及應提送文件詳如本採購案之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