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71100008 已決標公告

塔山發電廠第一至四號機組增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工程委託技術服務工作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1/07/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685,500
原始預算
$ 25,605,300
底價金額
$ 24,685,5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原公告日 111/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4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分項工作詳參、服務範圍(工程採購案預計為115年7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件辦理第1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 (一)修正廠商投標須知及服務範圍等部分招標文件內容,詳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二)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且非屬重大改變,並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本次無延長等標期。 (三)已購買本招標文件者,請於公告日起採下列方式免費領取更正文件: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二、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4,386,000元。 三、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四、履約期限: (一)本案因工程標案訂定各項工作期限以作為進度管控之里程碑,本技術服務工作期限均以日曆天計算除依下列規定時間辦理外,仍應依契約規定提出各分項工作預定工作時程表。 (二)本案之「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不另行通知開工。本案各項工作期限,後續甲方審查時間,每次15日,若有審查意見,第一版須依審查意見於10日內修正並再次提送甲方審查,後續進版之審查意見須於10日內修正並再次提送甲方審查。 【詳招標文件貳、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及參、服務範圍】 五、訪客進出本公司工作場所,請配合本公司相關防疫規定: (一)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持有已施打新冠肺炎疫苗2劑以上之證明文件(如:紙本疫苗接種卡、數位疫苗證明等)」且無身體不適症狀。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三)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攝氏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公司辦公場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營建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聯絡人
林勝彥
聯絡電話
(02)23667699
傳真號碼
(02)2365163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02
原公告日
111/05/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4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4樓開標二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服務品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各分項工作詳參、服務範圍(工程採購案預計為115年7月)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2.與履約能力有關者:廠商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採購案件辦理第1次公告之第1次更正公告: (一)修正廠商投標須知及服務範圍等部分招標文件內容,詳如修正條文對照表。 (二)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且非屬重大改變,並於原定截止日前5日公告,本次無延長等標期。 (三)已購買本招標文件者,請於公告日起採下列方式免費領取更正文件: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自行下載。 二、前述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皆含加值型營業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4,386,000元。 三、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四、履約期限: (一)本案因工程標案訂定各項工作期限以作為進度管控之里程碑,本技術服務工作期限均以日曆天計算除依下列規定時間辦理外,仍應依契約規定提出各分項工作預定工作時程表。 (二)本案之「開工日」為決標日之次日,不另行通知開工。本案各項工作期限,後續甲方審查時間,每次15日,若有審查意見,第一版須依審查意見於10日內修正並再次提送甲方審查,後續進版之審查意見須於10日內修正並再次提送甲方審查。 【詳招標文件貳、契約條款第七條履約期限及參、服務範圍】 五、訪客進出本公司工作場所,請配合本公司相關防疫規定: (一)進入本公司總管理處大樓「須持有已施打新冠肺炎疫苗2劑以上之證明文件(如:紙本疫苗接種卡、數位疫苗證明等)」且無身體不適症狀。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三)測量體溫、佩戴口罩,如體溫超過攝氏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本公司辦公場所。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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