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工務組 |
| 聯絡電話 | (02)23667699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傳真號碼 | (02)2365163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03/19 |
| 原公告日 | 107/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營建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1.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2.專人領購:自公告日起至107年3月29日止,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第58110174900062號,憑繳款證明向營建處工務組換領。3.郵購:請附銀行繳款證明正本及回郵190元向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7/03/29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3/30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16臺北市羅斯福路3段242號本公司總管理處副樓4樓開標室(教室三)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6F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本採購案契約條款第7條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台灣省或各縣市土木(或結構)技師公會-主管機關核發之社團法人設立許可影本。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營業稅繳款證明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台灣省或各縣市土木(或結構)技師公會-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影本、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台灣省或各縣市土木(或結構)技師公會-得免繳驗。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以上請詳本案招標文件廠商投標須知附件1之規定。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採購案辦理第2次更正公告,招標文件部分內容已更正,更正內容詳「更正公告文件-01:修正條文對照表」,餘同原規定不變。已購買本招標文件者,請於公告日起採下列方式免費領取更正文件:(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2)書面領取請於公告日起在辦公時間(08:00至12:00;12:50至16:50)向營建處工務組洽領。(3)快捷郵遞請附回郵170元(請註明案號)寄至營建處工務組辦理。 1.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採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3/29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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