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江佳燕 |
| 聯絡電話 | (02)23666888 |
| 機關代碼 | 3.13.31 |
| 單位名稱 | 電源開發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22樓 |
| 聯絡人 | 江佳燕 |
| 聯絡電話 | (02)23666888 |
| 傳真號碼 | (02)23683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2/08 |
| 原公告日 | 111/01/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1/02/14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2/15 10:3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開標室102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1樓外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080 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本公司參考主管機關範本訂定之契約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類別:⼯程技術顧問公司。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依⼯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影本 (三)與履約能⼒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1. 廠商附具具有本案之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性質案件或承做能力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前述證明文件非以中文或英文書寫者,應附經認證之中文或英文譯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9,415,000元。 3.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倘因假日或郵局延誤而逾投標時限,本公司概不責。 4.本案公告後,截止、開標日如遇宣布停止上班日則順延。 5.台電公司政風專線:02-23667364;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6.下載網址: http://web.pcc.gov.tw 7.為落實行政院以政策工具鼓勵企業加薪之施政目標,本案評選項目納入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依規定請廠商提供全職從事本案工作之員工薪資證明文件(如勞保證明)。 8.111年2月7日更正「技術服務契約」第二條第二項,乙方應給附之標的及工作事項,更正為「詳如所附招標規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2/14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