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41300004 已決標公告

仁愛路及羅斯福路逾50年房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決標日:113/05/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華民國文化資產維護學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0,000
原始預算
$ 8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代碼 3.13.3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曾小姐(02-23666355)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曾小姐(02-23666355)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0:00
開標時間 113/04/2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總管理處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285日曆天(機關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期間不計入履約日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文化部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112.12.12」所訂定之藝文採購類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請詳閱投標須知64。>>>>>>>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80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800,000元。 2. 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效。 4.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投標文件無效。 5.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6.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1家或議價方式辦理,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機關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8. 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9. 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於評選項目所報內容,除招標文件已載明為無效標或不合標者,不納入為評選/審查/評審對象外,該不符合招標文件所載之情形,由評選/審查/評審委員會(或小組),就各評選/審查/評審項目或子項不符合之情形,酌予扣分或評比較低之分數或名次,非屬不合格標。 10. 本案投標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11.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自身權益。 12.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3.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大樓管理組曾小姐、電話: 02-23666355。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1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曾小姐(02-23666355)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機關代碼
3.13.31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聯絡人
標務:周小姐(02-23667702))、規範:曾小姐(02-23666355)
聯絡電話
(02)23667702
傳真號碼
(02)3365290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總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提供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0:00
開標時間
113/04/2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台電總管理處5樓5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秘書處總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285日曆天(機關及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審查期間不計入履約日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使用本公司參照「文化部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112.12.12」所訂定之藝文採購類契約條款。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綜合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請詳閱投標須知64。>>>>>>>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上述金額均含5%營業稅,本案不含營業稅之採購金額:新臺幣800,000元/不含營業稅預算金額: 新臺幣800,000元。 2. 廠商標價或報價金額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 標封內未附招標文件所規定之資格證明文件,或經審查結果證件內容不符,或時效已過等不合規定,或投標廠商名稱與證照不符者,投標文件無效。 4.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之標價字跡模糊不能辨識,或修改處未簽名或蓋章者,投標文件無效。 5. 投標廠商負責人得親自或授權人員參加採購案有關會議,被授權人員參加會議簽署有關文件時,應提出「出席代表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 6.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7.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僅有1家或議價方式辦理,其標價超過底價,經洽該廠商減價,其減價次數不得逾3次。洽減結果廠商書面表示減至底價,或照底價再減若干數額者,本機關應予接受,並決標予該廠商。 8. 本機關審查廠商投標文件時,發現其內容不明確、不一致或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情形者,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說明,以確認其正確之內容。如係明顯打字或書寫錯誤且與標價無關者,得允許廠商更正。 9. 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或企劃書於評選項目所報內容,除招標文件已載明為無效標或不合標者,不納入為評選/審查/評審對象外,該不符合招標文件所載之情形,由評選/審查/評審委員會(或小組),就各評選/審查/評審項目或子項不符合之情形,酌予扣分或評比較低之分數或名次,非屬不合格標。 10. 本案投標廠商切結書未提出者仍為合格,惟應於簽約前補正。 11. 投標廠商應詳閱本案投標須知,以免導致投標文件不合格或無效,影響自身權益。 12. 招標機關廉政熱線02-23667364。 13. 投標廠商如對本案規範說明書內容有疑問,請洽詢台電秘書處大樓管理組曾小姐、電話: 02-23666355。標務相關請洽詢秘書處總務組周小姐,02-23667702。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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